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热门18篇)

时间:2023-11-15 作者:曼珠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热门18篇)

计划书的撰写过程包括制定目标、详细规划、实施计划和评估反馈等环节。这些计划书范文涵盖了各个领域,包括工作计划、学习计划、项目计划等,值得一读。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热门18篇)篇一

为切实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两大主题,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向纵深发展,对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打击突出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坚决遏制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多发势头,确保20xx年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20xx年明显下降,为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高特美强”新固镇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一)强化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各乡镇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服务中心、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重点工程中心、县城市管理局、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县经济开发区、蚌固一级公路公司等相关单位要按照道路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结合公安机关提供的近三年来交通事故情况,对所管辖的道路(含堤坝道路、桥梁等)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要精心组织、扎实开展,确保全面排查、梳理出存在的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重点是临水临沟临塘、急弯陡坡等路段的路侧防护、国省道穿村过镇路段及平交路口交通安全设施缺失等隐患。对正在修建或修建完毕尚未正式交付使用或虽已通车但尚未正式移交的道路,由道路建设单位负责排查与整改。对存在管理争议的道路,于1月12日前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排查与整改主体。排查此工作自即日起立即开展,至1月25号前全部完成。按照“谁主管、谁排查、谁整改”的原则,由排查单位针对排查的隐患,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或建议。排查情况及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分别于1月15日、1月20日下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认真分析,根据整改难度大小,按照“一般隐患、较大隐患、重大隐患”进行登记造册,实施分类整改。要制订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完成时限。隐患整改原则上在3月底前完成,要强力推进、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确保完成,切实按时整改到位。对于困难较大,短期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及时采取临时性管控措施。国道、省道要按相关规范全部安装路侧护栏;对非机动车、行人通行或横穿较多的路段,具备条件的应增设机非隔离等物理隔离设施;对20xx年以来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交通事故或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累计超过3人的平交路口,整改措施要落实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五必上”;对20xx年以来发生过冲出路面翻坠导致亡人交通事故的临水临沟临塘、急弯陡坡等路侧险要路段,整改措施要落实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其他县道、乡道、村道可参照《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治手册》,结合路侧水体条件、边沟深度等具体情况设置路侧防护设施,对于基础条件极差、短期内不能增加护栏的,要临时性设置警示桩、堆土砌石等拦挡警示设施,加强引导提示。水利部门在实施路边沟、渠等水利施工时,要同时完善路侧防护,严防产生新的隐患。

整改情况在整改全部完成前实行一周一上报,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通报、督导,对完成的整改组织验收、对账销号。

1.全面加强电动三(四)轮车整治。抓好源头管控。自即日起至1月31日,县市场监管局要对我县电动三(四)轮车生产厂商及经营户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对违反规定生产、销售的坚决予以处罚和取缔,检查及处罚情况实行一周一上报,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长态机制,强化电动三(四)轮车生产、销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严防不合标电动三(四)轮车经我县流入市场。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快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合理规划路线,最大限度方便学生上、放学搭乘公交车。各乡镇政府要积极配合交管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的上牌办证工作,全力做到能上尽上。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局等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查电动车闯红灯、私自改装、逆行、违法载人、非法营运、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上述单位查处情况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整治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大对货车超限、拼车、包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县公安局要结合辖区农村地区道路的交通特点,科学安排勤务,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结合我县农村地区出行的实际,进一步扩大酒驾、无证驾驶、“两违”等重点违法行为查处向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延伸、向午后凌晨时段延伸。要强化对春运期间农民工返乡拼车、包车的管控,严查超员、超速、无证、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充分发挥交警执法站和辖区派出所“一村一警”作用,加大查处、纠违力度,提升执法效能,形成有效震慑。上述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紧抓务工务农群众出行安全。各乡镇政府、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县经济开发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持续开展农村群众出行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重点关注劳动密集型企业、零星务工及“潮汐打工”人员,摸清辖区企业员工上下班通勤、农村群众就近务工出行交通方式、人员数量等信息底数,按县道交联的规定落实工作措施并建立台账。要落实包保责任制,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发现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及时整改,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通知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进行查处。排查情况及相关措施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4.抓好运输企业的源头管理。县交通运输局自即日起至本月底,要对全县“两客一危一货”及出租车企业、农班线客运车辆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督促企业及时维护保养存在隐患的农班线车辆,确保车辆不带“病”上路行驶、驾驶人不带“病”上车。要对动态监控制度未落实、安全教育不到位等问题紧盯不放,强力推进整改,切实堵塞源头安全漏洞。要建立、落实长效机制,坚持日常巡视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切实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我县道路运输企业源头隐患“清零”,筑牢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检查及整改情况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5.加强拖拉机等农用车辆、机械的监管。县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加强对我县拖拉机等农用车辆、机械安全监管,开展全面排查。要认真谋划,制订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登记上牌、发放驾驶证工作。要切实加大对道路外拖拉机等农用车辆、机械无牌无证行驶的处罚力度,最大限度减少以上车辆上道路行驶。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夯实基础、强化处罚,不断推动此项工作持续开展,确保取得实效。具体措施及工作开展情况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6.联合开展农村地区骑路市场、占道经营、骑路办理红白喜事等行为的整治。各乡镇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与,针对本辖区国省干线及农村地区道路沿线“骑路市场”,尽快采取清理取缔等整顿措施。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及时设置临时性防范措施,必要时可上报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实施临时交通管控,确保交通安全。要按照县道交联下发的《关于建立骑路市场安全隐患治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整顿治理的长效机制。具体措施及工作开展情况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五大队、县城市管理局要各司其职,加大对占道经营的打击。其中公安机关重点处罚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的行为;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五大队、县交通运输局重点查处在道路之外、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等占道经营行为;县城市管理局重点处理职责范围内的流动摊点经营行为。要适时开展联合执法,齐抓共管,消除占道经营导致的道路安全隐患。上述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乡镇政府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农村地区挤占道路办理红白喜事、群众在道路聚集的隐患,制订工作措施、处置流程,落实各村(居)的包保责任制,充分发挥各村(居)等基层组织力量及兼职劝导员的作用,安排村居密切关注、及时予以劝导和处置。对不听制止的要及时通报公安机关介入处理,消除占道引发的风险隐患。各乡镇的包保方案、包保责任人及工作措施等材料于1月15日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全面抓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内容包括交通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常识、安全出行提示、典型案例警示、电动三(四)轮车整治的相关规定等。各部门都要结合自己的职责,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其中:县教体局要立即在学校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同时针对部分家长(尤其是老年人)驾驶电动三(四)轮车接送学生的情况,通过签订《倡议书》等形式,教育、引导家长及学生不使用、不乘坐,最大限度消除这一隐患;县融媒体中心要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并通过现场报导等形式,扩大群众对此次整治工作的知晓度,引导广大群众积极配合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县公安局要利用“一村一警”平台,安排包村民警进村入户进行宣传;组织派出所充分利用小喇叭、宣传板等多种形式,深入辖区开展滚动式宣传;各乡镇政府要组织各村(居)利用农村大喇叭、微信群、宣传单、宣传板、横幅、上门劝导等多种手段开展宣传,提高群众遵守交通规则安全出行的意识,尤其是劝导老年人不驾驶电动车违规载人,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不合标的电动三(四)轮车,不销售、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要发挥好行政村(居)“一栏一标语”、红白喜事等宣传作用,进一步强化“两站两员一长”、村级兼职劝导员工作机制的落实,结合农村集中用工、出行的情况,集中开展严禁农用车、货车、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安全提示,营造精准覆盖的立体化宣传声势。每个村(居)委会门前至少要有一块宣传板,每个村(居)每周至少播放一次交通安全常识,主要道路出入口至少要有一条宣传提示;县市场监管局要做好对电动三(四)轮车生产厂家及经营商户的宣传引导,不生产、不销售非标产品;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大对农用车辆、机械使用单位和驾驶人的宣传引导,及时上牌办证、车辆及机械不违上路、不违规载人;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大对“两违一货一客”及出租车企业的宣传教育,引导驾驶人严守交通规则、切实遵守使用安全带的规定,安全文明出行;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县经济开发区要针对辖区集中用工企业,加大对员工出行安全的宣传引导,消除因拼车、包车、超载等原因而导致的事故隐患。以上单位的宣传情况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迅速行动起来,制定细化工作方案,逐项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坚决防止“上热中温下冷”,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隐患问题要跟踪督办,层层推动工作措施落实。对动作迟缓、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约谈,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不担当、不尽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进行“一事双查”机制,依纪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规范执勤执法。切实加强执法教育培训,确保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防因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不当,引发重大事件和舆论炒作。要做好执法人员的执法安全防护工作,配齐配足安全防护和疫情防护装备,坚决避免发生伤亡事件。

(四)加强信息报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工作,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高效。各单位要明确联络员,将名单于1月10日前上报。各单位按方案要求上报信息,重要情况随时上报,20xx年3月底前报送工作总结。报送地址:县交管大队三楼法宣室(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xxx,邮箱:xxx@。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热门18篇)篇二

为进一步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筑牢安全管理防线,深刻汲取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坚决杜绝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再次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为确保百日攻坚战取得实效,我镇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全面落实严管措施,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促使全镇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健全完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趋稳向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杨楼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孙铎同志和镇长黄蓓蓓同志任组长,镇分管负责人、人大主席徐敬峰同志和镇派出所所长孙玉峰同志任副组长,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名单附后),明确责任分工,将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突出排查整治重点,精心组织部署,对照目标任务抓好动员实施。

宣传动员阶段(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31日)。广泛宣传,深入开展交通违法大劝导、大宣传、大提示。同时,细化整治方案。

排查整治阶段(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1月20日)。仔细部署,广泛发动,紧盯突出交通违法,同步开展农村公路交通违法大整治、大曝光、大警示。

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30日)。总结提炼、固化经验,加强机制建设和法制保障,形成道路交通安全的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一)开展农村地区“五小”车辆整治行动。

一是全面开展排查登记,强化源头监管。各村(社区)充分调动乡镇交通安全员和农村劝导员(以下简称“两员”)进村入户开展辖区小(微)型普通客车和车主基本信息排查登记,并进行“面对面”安全教育,提高相关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知晓率。

二是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各村(社区)要结合辖区道路实际,针对农村地区小(微)型普通客车、“五小”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特点和规律,科学部署力量,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管控力度。整治期间,要启动农村劝导站,紧盯集市日、学生往返学校、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等重点时段,加大对过往小(微)型普通客车和“五小”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劝导、教育力度。

三是确定重点整治的区域、时段、路段和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的区域:学校、医院、客运站(点)、农贸集市、乡镇、村、村民小组及人员聚集场所等。重点整治的时段:农村集市、婚丧嫁娶、重要节日、学生放假等群众集中出行时段。重点整治的路段:县乡道路,特别是乡镇到村、村到村民小组的道路以及存在管理“死角”“盲区”的路段。重点整治的交通违法行为: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及驾驶报废、未参加定期检验车辆上道路行驶等。

(二)开展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教育”行动。

一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镇政府要充分利用广播、条幅、led显示屏、微信、微博等宣传媒介,开展“两公布一提示”(公布辖区交通研判情况和交通组织方案,公布辖区道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提示安全出行注意事项),及时发布气象信息。

二是加强重点群体的安全提示。镇政府计划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加强警示教育,促使全民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同时,督促学校开展“交通安全一堂课”活动,做好学生安全出行宣传教育。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制定督查方案。紧紧围绕集中整治的重点内容及措施,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制定针对性督查方案。常态化开展督查行动,发现问题、反馈问题、研商问题、整改问题。

二是认真开展督导督办,层层落实责任。对问题突出、隐患较多、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要按照“工作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整改不放过”的要求,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责任层层落实。

(一)高度重视,周密推进部署。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明确工作目标,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加强统筹协调,采取强有力措施,全力抓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担负起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职责使命。

(二)加强沟通,强化协调合作。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乡镇与各相关部门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强化对企业和人、车、路的监测管理,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及时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部门的突出问题,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及时防范化解管控重大风险。

(三)规范执法,加强督查督导。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切实做到处罚一起,纠正一起,教育一起,防止因简单粗暴执法、言语失范、行为失当等引发舆情。领导小组要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整治措施不落实、路面管控不到位、隐患改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镇政府要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不断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治本之策,认真制订好各类应急预案,组织演练,抓好安全教育和培训,切实做好全镇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热门18篇)篇三

为切实提高全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水平,全力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目标,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衢州市安委办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区委办《衢江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决定开展全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理念,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立体化防控体系,全面实现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清单化、精细化、全民化,真正形成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的工作合力。

通过百日攻坚行动,全面建立完善“党政领导、公安主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全民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全面提升源头风险管控、道路隐患治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三大能力”,全力实现2021年全乡道路交通事故警情总量同比下降,全口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前三年平均数同比下降30%,确保不发生一起死亡3人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为建党100周年、建区20周年大庆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专题研究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组建工作专班,层层压实责任。围绕“机制体系优化、交通设施提升、重点车辆整治、路面严管整治、交通素质提升”五大行动,细化工作方案,列出工作清单,开展全面梳理排查,切实摸清底数,找出问题短板,夯实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基础。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6月)。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强化举措、精准施策,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着力破解一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难点、痛点问题,在全乡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显著提升。

(三)总结提升阶段(7月)。严格问题整改验收,做好百日攻坚行动总结评估,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和有效做法,健全工作机制,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重点围绕三类道路、三类车辆、三类人群,组织开展实施五大行动:

(一)机制体系优化行动。

1.落实多级路长制度。对县道及以上公路建立“区、乡、村”三级路长,乡村道路及城市道路建立乡、村两级路长。各级路长按照要求定期(区级每月不少于1次,乡级每周不少于1次,村级每日不少于1次)开展工作,指导督促日常巡查和隐患整改。

2.建立任务交办制度。实行隐患治理交办机制,限期对隐患点开展治理,限期报送结果反馈。

(二)交通设施提升行动。

1.完善道路开口设置机制。组织开展国、省、县、乡道公路路口地毯式摸排整治,按照“应封”原则,对不符合公路开口标准的路口实现100%整改,对未经审批的开口实现100%封闭。同时建立道路开口联合审查和每月巡查制度,对擅自开口、破坏交通设施的,依法严肃查处。

2.完善穿村镇道路防护设施。对全乡穿村镇道路进行全面摸排,其中涉及国省道的按照“应隔尽隔”原则申请设置中央和机非隔离护栏,设置率达90%;涉及县乡道的,申请路口安装“五件套”,县道设置率达90%,乡村道设置率达70%。对道路沿线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更换、增设,确保功能完好,发挥成效。

3.完善临水(崖)道路防护设施。依据现行规范标准,全面摸排临水临崖安全防护设施坚固情况和缺失现象,建立隐患清单,及时完成整改。

4.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按照“多杆合一”要求,整合现有标志标牌,对磨损严重的标线进行重新施画、修复,对标志标线缺失路段进行规范增设。

5.完善道路施工安全警示。制定道路施工安全警示防护管理办法,实行施工道路建设单位安全主体负责制,全面加强夜间、雨雪冰冻天气等恶劣环境条件下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

6.完善资金等要素项目实施机制。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环节,全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又快又好实施。

(三)重点车辆整治行动。

1.强化重点车辆档案管理。重点是对全乡面包车、电动车(含三四轮)、摩托车、“两客一危”等四类车辆开展排查,逐人逐车签订安全承诺书和责任书,并将车辆、人员、责任书签订情况录入农交安app(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2.强化重点车辆存量隐患清理。组织力量对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违法未处理的四类重点车辆,逐车排查,逐车清理,确保三率均达到100%。

(四)路面严管整治行动。

1.实施农村道路常态化巡查行动。积极发挥“两站两员”管理力量,围绕出乡出村路口、施工路段、隧道等重要道路节点开展日常巡逻,对面包车超员、货车超载、拖拉机违法载人、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和纠正。

2.实施全域路口常态化劝导行动。规范道路交通路口(开口)劝导工作,联合交警、交通部门加强对劝导员技能培训,充分发挥路口劝导作用。乡、村干部、网格员要织密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对出村口、出乡口、进山口等节点开展重点盯防,切实压降事故发生率。

(五)交通素质提升行动。

1.加强重点人群宣传教育。依托全科网格力量,加强电动车驾驶员和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两类重点人群排查宣传,落实“五个一”工程,确保两类人群排查率和宣传率均达到100%。加强进城务工群体交通安全知识宣教。

2.加强全方位宣传阵地建设。在集镇道路、国省道沿线、乡综合文化站、村、学校等人流车流密集场所和事故多发点段,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宣传橱窗、发放宣传册、播放交通事故警示宣传片等多种形式,营造宣传氛围,提升群众知晓率。

3.加强交通安全主体集中宣讲。充分发挥“8090”新时代理论宣讲团作用,确定至少一名“道路交通安全宣讲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讲活动。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热门18篇)篇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讲话和州委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州、县、乡关于20-年道路交通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我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深化“打非治违”和各阶段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提高辖区居民、辖区驾驶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营造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要求及我乡实际,特制出乡交管办20-年道路交通第一季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内容如下:

新年伊始,为加强辖区各村、各在建施工单位,交管相关工作涉及到的工作人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让新一年的工作有安排、有部署、有目标,为全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指明方向,更好的开展20-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确保全年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乡交管办要于年初成立以乡长为组长,分管副乡长及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乡交管办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促进乡交管办与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搞好20-年道路交通安全的各项工作。

年初,乡交管办要利用常年在外青年返乡过年的契机,在年前联合派出所、交警中队、辖区各村开展深入细致的车辆、驾驶员数据更新,确保数据达到最完善。

作为乡交管办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与辖区内车主、驾驶员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农机安全责任书》工作任务重,工作量大,交管办要联合各村村两委和辖区派出所开展好责任书签订工作,切实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增强辖区驾驶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第一季度涉及春节,返乡人群增多及游客增多给交管工作提出了很大的考验,交管办要继续深入开展好每月至少2次的道路交通安全巡查及隐患排查工作,将隐患排查出来后,要积极联系上级相关部门开展好隐患的治理工作,对能力范围内暂不能治理的,要落实限期整改,将隐患上报到上级相关部门或涉及村、涉及在建施工单位并留下痕迹资料,尽全力治理安全隐患。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热门18篇)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运政办发〔20xx〕19号)精神和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要求,结合全县农用车上路较多,安全隐患突出,事故高发的实际,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暨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特“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盯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目标,健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充实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全力提升农村交通安全水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农村地区“防事故保安全”为核心,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实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健全、机制完善、人员落实、保障到位、管理有序、考核常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坚持“源头+路面+宣传”同步发力,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全县道路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三)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部署、检查落实。在国道、省道、县道、乡道以及城市道路范围内,以部门为主实施,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加强联合执法,提高协同共治水平;在村道范围内和道路以外,以乡(镇)政府、村(社区)为主实施,督促村民自治组织、林牧场等产权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整合各方力量,实施网格化联防联治。

坚持源头防范、标本兼治。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既要注重加强路面执法,严查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又要注重在农用车销售、出村上路之前等源头环节加强监管,从严控制隐患车辆上路行驶。

坚持适度原则,稳步推进。将依法依规治理农用车违法载人与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同步开展,想方设法满足农民群众出行需求,最大限度降低对农业生产、经营和运输的影响。

县政府成立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大队长原振涛同志兼任。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推动,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分管负责人要具体负责、抓好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落实到责任部门、责任人,确保整治实效。

(一)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立多层级量化考评体系,将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列入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和乡村振兴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建设。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内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分管负责人责任,实行乡(镇)干部包村、包路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制。积极推动建立“一村一辅警”参与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发挥驻村辅警交通安全管理作用,实现农村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三)规范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三站三员”工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要依据《村民委员会自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协助乡镇政府设立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规范劝导站日常运行,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和劝导责任。实行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制度,切实掌握本村汽车、摩托车、农用车、电动车、拖拉机等各类车辆和所有人、驾驶人底数,以及车辆登记挂牌、驾驶人持证等情况,建立登记管理台账。

(四)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保障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日常运行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误工补助、农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建设等。

(五)推动农村派出所积极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农村派出所在开展辖区治安巡逻时,要加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控,积极疏导交通,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

1.营造强大整治声势。要坚持宣传先行,迅速将《关于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的通告》以及农用车违法载人的危害广泛告知社会,为专项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要准确把握农村地区交通出行特点,精心研判农村务农务工、赶集庙会等农村群众出行规律,深入分析农用车违法载人的易发多发时段、路段,明确整治目标和职责任务,细化整治措施,抓紧制订符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的专项整治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

1.集中整治农用车违法载人农村源头无人管等问题。乡(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村(社区)“两委”交通安全工作机制,指导督促村(社区)“两委”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责任,落实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日常运行和劝导责任。每个村(社区)委会要设立农用车专管员,实行机动车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切实掌握本村农用车等各类车辆和所有人、驾驶人底数,并将车辆和所有人信息录入山西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乡(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要与辖区每个村(社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村(社区)要与每位农用车车主签订“拒绝农用车法载人”承诺书,推动落实农村交通安全源头防控责任。

2.集中整治农用车违法载人出村上路问题。要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源头防控作用,落实劝导员误工补贴,建立健全农村劝导站、劝导员管理考核机制,保障落实劝导站建设和劝导经费,配齐劝导装备。要检查考核劝导员工作,确保劝导员每月开展劝导工作不少于20天。要完善劝导站布局,对车流集中的路口没有设立劝导站的,要补建劝导站,消除管控盲区。要加强劝导工作安全防护,对拒不听从劝导的,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严禁劝导员在国省干线公路上开展劝导工作。

3.集中整治道路上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县公安交管部门要全警动员,围绕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加大路面执法检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迅速形成严管高压态势。每月“逢五”为全国农用车违法载人查处统一行动日,每周一、周五为我省统一行动日,还要根据实际确定全县的统一行动日或统一行动的时间。对查处的农用车违法载人要追本溯源,向其主管部门通报,督促加强源头管理。

4.集中整治重点行业领域从业人员搭乘农用车通行问题。各乡镇、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等7部门《关于加强农用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公通字〔20xx〕25号)要求,严防农田作业、农贸市场、园林绿化、公路施工等场所从业人员违法搭乘农用车、货车上下工或者转场通行,凡发现或者有关部门抄告农用车违法载人的,要及时予以处理,必要时建议解除合作合同,更换施工作业队伍。

5.集中整改农用车底数不清问题。要发动村(社区)“两委”开展农用车底数摸排,切实掌握有牌、无牌(包括符合注册登记条件但未登记挂牌和不符合注册登记条件无法登记挂牌两种情形)底数。每个行政村(社区)要建立农用车基础台账,切实做到底清数明。

6.集中整治违规农用车生产、销售问题。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持续深入开展违规农用车联合治理,全面禁止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农用车生产、销售,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行为,引导农村群众购买使用合规车辆,从源头上防止隐患车辆新增。

7.集中整治农村道路安全隐患。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深入排查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临水临崖、路侧险要路段、穿村过镇及城郊结合部路段安全隐患,力争在年底前,对20xx年以来发生过冲出路面翻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超过3人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路侧险要路段,实现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对20xx年以来发生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累计超过5人的平交路口,实现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五必上”。

8.加强农村交通出行服务保障。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各乡镇政府加强农村群众出行服务保障,提升农村客运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努力构建供需匹配、组织灵活、模式多样、服务适宜的农村客运供给体系,引导农村群众选乘合规交通工具,推动实现农村群众“行有所乘”,减少乘坐农用车出行带来的安全隐患。

9,充实农村交通管理力量。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两委”,尤其是村级基层自治组织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统筹,推动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员、农村劝导员,社会综治网格员、交通运输部门路长、农机部门协理员、保险公司协保员和营销员等力量充分整合,实现职能扩充、一人多岗、各方协间、共营共管。公安部门要准确把握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发挥交警队和乡镇派出所的优势,共同做好农村交通管理工作。

(三)巩固提升阶段。

1.确保专项整治成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经验以及发现的深层次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开展整治情况“回头看”,对效果不明显、问题突出的地方予以督促,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一盯到底,确保整治到位。

2.巩固完善工作机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总结和推广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注重解决深层次、根本性问题。要建立农用车交通安全隐患常态化、闭环式排查治理机制,持续巩固整治成效。

各乡(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将农村交通安全列入乡村治理及平安建设重要内容,负责统筹协调乡(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公安派出所、综治办及司法员、网格员等现有各方力量和资源,形成政府主导、各方协同、齐抓共管、联防联治的专项整治工作局面。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对非执法部门在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载人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交执法部门处理,形成工作闭环。指导、督促村(社区)“两委”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

公安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查处农用车违法载人上道路行驶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和派出所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查处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

应急管理部门:指导监督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专项整治工作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和现场处置;依法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交通运输、公路部门:负责源头治理公路建设,坚决禁止养护人员搭乘农用车上下工或者在公路施工区域内部通行的行为,必要时建议更换施工队伍。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地区重点时段群众出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xx)934号)要求,加强农村群众集中出行服务保障。深入排查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路侧险要路段、穿村过镇路段安全隐患。力争年底前完成增设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减速带的任务。

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安全监管,强化对拖拉机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坚决禁止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商户非法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四轮电动车的违法违规行为。

住建部门:负责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工地内人员搭乘机动三轮车的治理。

林业部门:对林业生产人员搭乘农用车在施工区域内部通行或者上下工行为进行整治,加强施工队伍管理。发现农用车违法载人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必要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教育部门:将交通安全纳入课堂教育,负责指导学校开设交通安全课程,加强学校师生及家长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坚决禁止中小学上下学乘坐电动三轮车。

文旅部门:要加强旅游景点的交通安全管理,在各个景点大力宣传农用车、三轮车载人的危害,禁止农用车、三轮车拉载游客旅游,切实保障游客安全。

宣传部门:引导新闻媒体针对农民特点,宣传乘坐农用车出行的危害,提升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农村群众自觉抵制乘坐农用车出行。引导新闻媒体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

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规定,大力开展农村道路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工作。

(一)精心组织部署。要加强组织协调,密切沟通协作,凝聚工作合力,统筹推进整治工作。结合实际,“一地一策”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细化整治措施,认真谋划部署,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整治工作。

(二)加强科技应用。要强化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科技信息化应用,提高发现、劝导、查纠违法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的能力。年底前,要打造2-3个示范乡(镇),每个示范乡(镇)要打造3个以上示范路口或路段。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政府负责人要深入一线明察暗访,对辖区农用车违法载人整治效果进行随机抽查,采取调度、通报等方式加大推进力度,逐级压实责任,推动措施落实。相关部门在查处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的同时,要通报车辆所有人所在的乡(镇)政府和社区服务中心,由各乡(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通报村(社区)“两委”,对劝导工作不力的,要及时撤换劝导员,对履职不力的,要追究责任。辖区农用车违法载人现象多发或者农用车违法载人发生较大或2起以上亡人交通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各乡镇政府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对发生造成人员死亡及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要全部进行深入调查,深入调查事故暴露出的交通安全因素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对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重点隐患,及时报告当地政府,通报主管部门,采取约谈整改、宣传警示曝光、联合惩戒、纳入信用记录等措施,推动履行交通安全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倒逼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实处,切实从源头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四)加强信息报送。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20xx年7月2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情况、成员名单、联络人(姓名、电话、职务)、方案制定及工作部署情况报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月底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20xx年1月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专项整治部署推进、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及工作亮点随时报送。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热门18篇)篇六

为贯彻落实县委“以安仁人民为重、以安仁发展为重、以安仁稳定为重、以安仁形象为重”工作理念,进一步攻克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从8月25日起至11月30日,紧盯五大目标,实施五大行动,落实九个一律,着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成立龙市乡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顾问:张乙尔。

组长:陈干山。

副组长:张祎、黄祥湖、蔡华军、何其芬、何金新(常务)、欧阳振铎、段言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何金新兼任办公室主任,肖英哲为办公室副主任,虞继良、陈平、陈威、王晶、肖英哲、何百战、阳仁发、颜小洋为成员。肖英哲负责日常事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共同负责落实违章对象的处罚。

聚焦全乡道路交通安全领域中的四个重点难点问题开展集中攻坚,进一步消除道路交通隐患,进一步减少交通事故,杜绝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全乡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整治工作在全乡的考核位次继续保持领先。

(一)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管控成效显著。到11月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并保持在70%以上,无牌无证率、非法装伞率、非法载人率分别控制在5%以下。

(二)拖拉机、农用车、“两客一危一校”车辆违法行为得到根本性治理。到9月底,上路行驶拖拉机、农用车无牌率、非法载人率分别控制在5%以内。“两客一危一校”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超员、超速、疲劳驾驶、违反规定时间和规定线路运行等动态违法基本杜绝。

(三)货车超限超载、工程运输车辆违法得到遏制。到11月底,“一超四究”制度进一步落实,货车超限超载率控制并长期保持在0.5%以下,超限30%以上的重型自卸货车、罐式货车及非法改拼装车辆非法上路行驶现象基本杜绝。不达标工程运输车、渣土车全部淘汰,野蛮驾驶、超载、违反规定路线运行等动态违法基本杜绝。

(四)道路风险隐患全面“清零”。公路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得到有效解决,安全基础不断巩固,安全水平不断提升。到11月底,已排查上报的各类道路、桥梁隐患100%治理到位,新增各类动态公路隐患100%及时整改到位。

(一)深入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整治“飓风”行动(责任领导:何金新,牵头站所:乡整治办)。

1.采取驻村乡干部、村干部分片包干形式,明确摸排乡、村责任人,以村为单位,进组入户全面摸清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含两轮、三轮)底数,分类建册归档。在此基础上,筛选甄别出无牌无证、非法装伞等违法车辆信息。逐辆落实乡、村管控、劝导责任。汇总逐级上报、移送县公安、交警等执法部门联合开展点对点精准整治。2.大力调度驻村干部、“两站两员”和辖区交警中队、派出所,每月开展2次以上赶集日联合执法、7次以上集中劝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联合执法、集中劝导方案,并做好记载。3.乡机关、各村、乡属各单位(含学校、医院、村委会、农商行、建筑工地等)加强单位干部职工及单位院落管理,严禁公职人员驾乘无牌、非法加装遮阳伞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严禁公职人员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非法载人、不戴安全头盔,严禁无牌、非法加装遮阳伞、非法载人和驾乘人员未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含三轮、四轮)驶入或停放单位院落(以下简称“禁入、禁停、禁骑”)。(责任人:各驻村领导、驻村乡干部、村干部、辅警、乡属各单位负责人等)。

(二)大力开展拖拉机、农用车整治“霹雳”行动(责任领导:欧阳振铎,牵头站所: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采取驻村乡干部、村干部分片包干形式,明确摸排乡、村责任人,以村为单位,全面摸清各种拖拉机底数,分类建册归档,并做到责任落实到位、上门宣传到位、政策告知到位、报废承诺到位。

2.抓路面执法,严查无牌上路、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抓实体报废,开展已公示注销拖拉机报废工作。3.建立完善拖拉机、农用车隐患治理台账,每月对查处情况进行通报。(责任人:各驻村领导、驻村乡干部、村干部、辅警等工作人员)。

(三)认真开展非法营运整治“亮剑”行动(责任领导:何金新,牵头单位:乡交管站)。

配合县非法营运打击行动小组,全面整治私人小轿车、商务车、面包车非法营运行为(责任人:肖英哲、各村干部)。

(四)全面开展道路隐患治理“清零”行动(责任领导:何金新,牵头单位:各村委会)。

突出公路在建工程项目,严格落实“三同时”安全措施,深入开展公路在建项目安全专项整治工程。突出公路桥梁、涵洞,深入开展公路桥梁隐患整治工程。突出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连续长陡下坡路段,深入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突出平交路口重点路段和农村公路事故多发路段,深入开展公路风险隐患集中整治工程。(责任人:肖英哲、各村支部书记)。

整个行动分部署动员、整治攻坚、总结提升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排查阶段(8月25日至9月3日,为期10天)。根据全县“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召开动员会议,迅速开展隐患排查和上门宣传,及时翻印张贴“百日攻坚”方案里的“严禁”与“一律”等硬性措施。隐患排查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重点以全面摸清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拖拉机、农用车等重点车辆底数为主,分村建立机动车管理台账,确保违法整治有的放矢。

(二)整治攻坚阶段(9月4日至11月20日,为期78天)。各村、各站所、各单位紧扣各自的职能职责、目标任务,根据具体工作措施,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积极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切实采取有效举措,斩陋习、除顽瘴、破痼疾,全面整治违法车辆,全面查纠交通违法人员,全面治理隐患路段。

(三)总结提升阶段(11月21日至11月30日,为期10天)。各村、各站所、各单位全面整理行动资料、台账、数据,整理成册,报送总结。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总结、精心提炼“百日攻坚”行动经验做法,巩固提升工作机制,在后续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进一步复制推广、纵深推进。

(一)提高站位,强化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百日攻坚”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迅速掀起整治高潮。要进一步制定子方案,细化责任、分解任务,明确目标、期限、措施。

(二)全乡动员,协同共治。全乡上下要树立“一盘棋”思想,结合自己职能职责深入融合到“百日攻坚”行动中,在顽瘴痼疾攻坚中建功立业。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村、乡属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和宣传服务平台,大张旗鼓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让攻坚行动家喻户晓,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规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升。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深入挖掘、宣传典型经验做法,积极推介先进典型。要加强警示教育、案例教育,形成有力震慑。

(四)加强督导,严格奖罚。领导小组要全方位、全过程跟进督导“百日攻坚”行动,着力推进整治进程,确保实现整治目标。对于乡村干部违章的,发现1次,年终综合绩效扣减100元。如果同一人违章达到2次,年终综合绩效定位最低档,并不能评先评优;各村所有村干部违章累计达到10次以上(含10次的),该村年终综合绩效定位最低档;对于学校、卫生院、农商行工作人员违章的,发现1次,名单报相应单位作出经济处罚,发现2次的,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评职称等资格;对于老百姓违章的,发现1次,罚款20元,累计达到3次的,取消当年度的慰问、临时救助、入党等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紧盯每个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每项工作举措的落实情况、每个村、单位的工作情况,坚持数据统计、进度排名,真实反映、准确评价各村、各单位工作表现、整治成效,发挥好指挥棒作用。乡纪委要积极介入、全程监督“百日攻坚”行动,对工作不力、成效不好的,严格执纪问责。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热门18篇)篇七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积极营造我镇教育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规范管理、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全面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制度建设和管理,逐步构建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的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镇政府、学校齐抓共管,摸清各校学生实际上下学情况底子,以“依托公交、家长接送、学生步行”为原则,积极宣传,防止“黑车”,做好我镇学生上下学安全工作。

积极解决学生上下学的实际困难,积极联系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力争在两年内学生上下学无后顾之忧。

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时间为20xx年10月至20xx年12月。实施对象为:难以保障就近入学且不能依托公共交通上下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其中以小学生为优先解决对象。条件原则上为学校所在地与村委会所在地3公里以上。

为全面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营运,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监管职责。

镇安监站:指导、协调、检查、督促落实学生交通安全工作,建立健全中小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责任制、工作督查制和责任追究制;积极改善本行政区域的道路交通条件,保证车辆行驶安全顺畅;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学生分布情况制定学生接送车行驶线路和学生候车点建设调整方案;积极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部门、学校查处学生乘坐车辆超载现象,积极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提高辖区内居民的交通法规观念,切实做好学校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

村头镇中心学校:负责抓好学生乘车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课程教学计划,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严格把握学生乘车条件,做好学生乘车的组织工作;与提供接送车服务的营运公司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及时做好乘车学生数和学生分布情况等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建立健全学生接送安全工作台账。

(一)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交通风险。要妥善处理小学布局调整与就近入学的关系,坚持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低年级学生就近入学并举,对于无法实现接送的'偏远地区学生,应通过寄宿的办法解决上下学的交通问题。

(二)积极推进校车工程。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的有关行政村,镇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按照实事求是、积极推进的原则,建立校车制度。可依托专业道路客运企业,成立学生校车运营公司,也可吸收依法取得校车服务资质的社会力量参与运营。要确保学生接送车辆符合校车安全技术标准。

(三)进一步规范学生接送车管理工作。严格准入制度,把好审核关、源头关、行驶关、监督关、教育关的“五关”责任机制,做到定人、定车、定座、定时、定点、定线路的“六定”要求。密切防范、杜绝“黑车”接送学生现象。

(四)摸清底子,重点整治。镇政府和学校一起对全镇学生乘车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找出要解决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解决。下面是全镇中小学的学生上下学情况统计表。

从调查情况看,尤其是村头初中住宿学生星期五放学和芳林小学的士谷、小溪边学生上下学问题,由于公司公交车运力不足,特别是星期五下午放学,初中学生乘车严重超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针对这一问题,镇政府与学校一起将采取以下几点措施:

2、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和增强家长的责任感;

4、与利群客运公司协商,村头初中住宿学生星期五放学回家时,增加班车帮助解决。

5、协同有关部门坚决查处无证驾驶、无证营运的“黑车”,减少学生安全风险。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热门18篇)篇八

全面实现“一个有效控制、两个确保、三个下降”,即有效控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20xx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道路运输事故起数在生产安全事故中的占比降至60%以下,为迎接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1.严格落实农村交通安全责任制。县、乡两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属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道路交通安全的负责人是直接领导责任人,要严格落实《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逐级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人员、经费,督促责任落实。

县级人民政府要根据辖区农村公路里程每50公里配备1人的标准,充实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按照辖区常驻人口人均2元的标准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对《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组织落实、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科技应用,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

乡、村两级要将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平安铜仁建设、乡村振兴重要工作内容,纳入“一中心一网格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明确中心网格长、网格员、联户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借鉴松桃孟溪“135”道路交通安全基层社会治理经验,全面实行社区、村组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形成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交通安全共建共治格局。

乡(镇、街道)道安站、派出所、村(居)两委人员要加强农村云平台管理力度,认真履行建立交通安全基础台账、开展村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报告农村交通安全隐患、协助执法部门开展乡村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职责。

2.严格推动农村交通安全风险源头治理。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要坚持农村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排查和长效治理机制,通过分析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违法情况对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全面分析研判,对无证驾驶人、无牌证机动车、无牌农村面包车、重点警示提示驾驶人、涉嫌违法超员、违法载人重点车辆,组织开展上门劝导提示。

3.严格管控农村交通安全风险点。在“两会”、节假日、赶集赶场、学生每周离返校、红白喜事等重要节点和重大活动期间组织乡镇(街道)干部、驻村干部、村(居)委人员、网格长、网格员、联户长、安全员等开展现场管控,落细落实跟场管理、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开展违法劝导、交安宣传,现场提醒监督农村群众不无证驾驶、不酒后驾车、不违法载人、不乘坐隐患车辆、不上高速公路行走等。

4.严格落实警示约谈和挂牌督办制度。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约谈、挂牌督办制度,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未及时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时完成重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的单位和部门,要进行警示约谈;对事故多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突出的地区实施挂牌督办。

5.推动解决重点群体出行难出行不安全问题。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交通运输、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等部门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务农务工出行运输服务体系,加强重点时段农民集体出行服务保障;组织教育、交通运输等部门通过发展专用校车、定制客运等方式,缓解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乘车难问题。

(二)全面深化道路运输安全风险整治。

1.严格运输企业监管。对重点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货运源头企业进行常态化安全风险评估和“精准画像”,交通运输部门每月对“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开展分析研判、系统排查、动态监管、全面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车辆动态监管平台的日常监督和违规处罚,及时清除隐患,严格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

2.严格货运安全监管。对“大吨小标”“大罐小标”、变型拖拉机等非法非标车辆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黑窝点”,一律依法查处取缔;公示货运源头单位名单,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推动建立源头治超监管系统,将重点货运源头称重检测和视频监控设施接入系统联网运行,对货运源头企业违规放行超载车辆一律开展责任倒查;对违法上路的严重超限超载货车一律按规定从严处罚。

3.严格低速货车安全监管。建立健全低速货车及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联动机制,加大源头管理、路检路查,推行尾部粘贴反光标识,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无牌无证、拼装改装、货箱载人等违法行为。

4.严格检验机构监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必须依法依规开展检验,对不按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徇私舞弊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依法给予处罚并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全面深化风险路段整治。

1.提升农村道路风险隐患排查防治水平。3月以前,各区(县)要组织开展《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治手册》业务培训,准确掌握农村公路安全隐患风险评价和隐患排查标准。

2.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制度。3月底前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对事故多发路段和严重安全隐患路段完成排查和会商工作;4月底前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实施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布,立即启动整改,每月通报治理情况。

3.加大重点道路隐患整治力度。持续排查事故多发路段和未正式交付但已开放通行的道路,动态消除安全隐患。推动高速公路老旧护栏升级改造,提高中央隔离护栏本质安全水平,优化重点路口路段的指路标志信息指引、标线渠化诱导。推动完善城郊结合部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栏、交通监控等设施。

4.推进重点事故隐患全面整改。对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隐患,及时开展事故溯源调查,实行分级挂牌督办,推动全面排查整改同类问题隐患,及时组织事故隐患整改“回头看”检查,逐一核查比对整改落实情况,对账销号、闭环管理,督促隐患消除到位。

5.开展公路安全设施及交通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县级人民政府要加大“一灯一带”和“两必上”“三必上”“五必上”建设力度。20xx年,每个区(县)要在农村公路事故易发平交路口增设5条减速带,对近3年内发生机动车撞行人事故累计死亡2人以上的穿村过镇路段实现人行横道、警示标志“两必上”,对近3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以上翻坠道路交通事故的农村公路路段实现减速带、防护栏、警示标志“三必上”,对近3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或累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的路口实现交通信号灯(警示灯)、减速带、提示牌、道路标线“五必上”。2月底前完成排查上报,3月底前制定治理工作方案,8月底前完成治理。

6.严格落实农村公路安防措施。完成普通公路危桥改造20座和不少于300公里公路安防设施建设及提升任务。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铜仁公路管理局、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四)全面深化交通违法整治。

1.严格全程执法监管。全面提升公安交警、交通路政等执法管理力量上路率、管事率,在事故多发路段常态化见警车、见警灯、见路政执法车。对“三超一疲劳”、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易导致较大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在客货运场站、高速公路收费站等地加强对“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的核查过滤,最大限度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在城市快速路、城郊结合部常态化整治超速、酒驾醉驾、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2.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对严重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对交通事故中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失职渎职罪的,要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依法严惩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3.严格国省干线风险管控。探索建立国省干线一路三方联勤联动工作机制,联合开展常态化路面巡查管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县)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公路管理联合对全市国省公路开展常态化联合路面巡查,查处交通违法、公路沿线“四违”,开展治超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全面深化非法营运整治。

1.严格摸排查处。全方位搜集非法营运情报线索,锁定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和驾驶人,建立健全“非法营运车辆黑名单库”,常态化组织精准查处。对上路行驶的非法营运车辆一律拦截查处,对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一律依法从严处理,对“黑客运站点”一律清理取缔。

2.严格依法惩戒。对非法营运严重超员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非法营运肇事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组织非法营运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打击非法营运中徇私舞弊、不作为、乱作为的公职人员,一律从严追责问责。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六)全面深化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整治。

1.严防摩托车交通事故。开展摩托车违法大整治,及时劝阻、制止、纠正、查处摩托车驾驶人无牌无证、不戴头盔、搭乘多人、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头盔配戴率,实现摩托车交通事故大幅下降。

2.严防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事故。教育部门要加大本行业领域交通安全管理,建立完善人、车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全方位禁止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摩托车),防范和遏制涉师生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各地要构建教育行政部门主导,学校、村(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管格局,压实家长监护看管责任、学校教育管理责任、村(社区)基层治理责任,对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严肃倒查问责。

3.严防非标摩托车流入市场。加强源头治理,对辖区内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经营单位开展联合检查,严禁违规销售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的电动摩托车。

牵头部门: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

(七)全面深化高速公路通行风险整治。

1.开展高速公路“筑网行动”。进一步深化高速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排查治理,严查高速公路违法停车上下人行为,及时恢复高速公路缺失、损坏的附属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2.开展高速公路“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发挥视频巡查比对作用,依托公安交警执法站、临时执勤点、出入口、服务区,开展“安全带-生命带”集中整治。紧盯“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严格查纠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

3.开展高速公路相邻(或交叉)公路、乡村公路、及上跨桥梁防护设施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开展全市地方公路临近、上跨、下穿高速公路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对存在隐患的路段、桥梁建立排查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及治理时限,按照“一处一方案”进行专项治理,逐一销号,确保高速公路行车安全。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八)全面提升交通应急救援能力。

1.提升道路交通应急引导能力。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共享气象变化和突发事件信息,依托互联网地图导航适时发布雨雪凝冻、交通事故、占道施工、交通管制、事故多发点段等预警信息,引导导航用户合理选择出行线路、自觉安全驾驶,防范化解行车安全风险。对不具备通行条件的,要及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并引导分流。

2.提升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救助保障能力。各相关部门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健全机制,简化程序,提升效率。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完善警医联动救援救治机制,健全完善交通事故救援救治网络,提升伤员救治能力和水平,降低事故死亡率。

3.提升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能力。健全主干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应急救援、交通疏导等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空地一体化”救援模式,加快推进直升机快速救援,提升快速反应、及时救援、高效救治能力。加强高速公路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严防二次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九)全面提升智能交通安防水平。

1.加快推进交通安全态势感知能力建设。要推动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形成情报信息“一张网”。充分运用大数据、视频巡查、平台监管等技术手段,大力推行精准化管控,及时发现、查纠、消除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

2.加快推进智慧交通神经元系统建设。在全省高速公路连续长下坡路段、特长隧道、特大型桥梁、团雾路段、易凝冻路段、省际交界路段增设一批led显示屏、可变限速标志、防雾灯、高音喊话设备和自发光线形诱导设施,新建一批能见度监测仪、气象监测仪、高清视频监控、自动预警设备,并健全完善led显示屏对超速、占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时推送预警机制。大力推动智慧交通神经元系统建设从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向农村道路延伸,全面提升公路防控体系整体防控水平。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十)全面提升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1.深化交通安全巡回宣讲。以“守法知礼让,美丽乡村行”为主题,依托“交通安全大篷车”、交通安全宣讲团,开展系列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着力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通过恳谈会、坝坝会,出专栏、摆展板、发提示、交通安全文艺演出、电影放映等形式,重点讲解红绿灯、斑马线、安全乘骑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安全行路等交通安全常识,增强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自护能力。

2.突出重点群体宣传教育。每季度对“两客一危一货”驾驶人和网约车、快递物流、代驾等新兴业态职业驾驶人进行安全告诫,以企业为单位对从业人员开展交通安全集中教育培训,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交通安全承诺签名全覆盖。通过开展中小学道路交通安全“开学第一课”,增强中小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培养良好安全习惯,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开展交通安全常态化警示提示。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载体定期刊播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定期曝光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高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及事故多发路段,精准推送交通安全预警提示;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级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微信群,常态化开展交通全法律法规宣传和安全风险警示提示;充分发挥户外广告宣传效果优势,在主要道路出入口、公园广场、建筑工地围墙设置各类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全方位开展公益宣传,提升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级层面健全完善由分管公安和交通运输工作的副市长牵头的工作机制,从相关责任单位抽调业务骨干充实市级工作专班,在市应急管理局集中办公,统筹推进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地要比照市级模式,进一步强化工作专班建设,扎实推进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全省政府系统“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部署要求,围绕“人、车、路、企、政”,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综合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链条。

(三)强化督查问责。各地各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安全生产、平安铜仁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考核内容。加强跟踪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到位。对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挂牌督办并约谈事故发生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发生亡人交通事故的,一律进行闭环式倒查溯源,按照“四不放过”要求追责问责,凡是查处不严格或问责不到位的一律提级重新调查处理。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热门18篇)篇九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xx〕88号)和运城市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盯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目标,健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充实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全市农村交通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水平,为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以农村地区“防事故保安全”为核心,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实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健全、机制完善、人员落实、保障到位、管理有序、考核常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坚持“源头+路面+宣传”同步发力,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全市道路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1.严格属地管理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运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县级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负主责的工作机制,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内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分管负责人责任,县级政府领导包乡镇(街道)、包交通主干道,乡镇(街道)领导包村(社区)、包通村公路,村(社区)干部包车辆、包驾驶人、包路段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制。构建“主责在县级、管理在乡镇(街道)、延伸到村(社区)、触角到村组”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2.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紧紧抓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平安乡村建设的契机,依托“一中心+网格+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体系,乡镇设立交通安全管理站,配齐、配全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员,推动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员、农村劝导员、社会综治网格员、交通部门路长、农机部门管理员、保险公司协保员和营销员等力量融合发展,实现职能扩充、一人多岗;积极推动建立“一村一辅警”参与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发挥驻村辅警交通安全管理作用,有效提高农村地区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文明意识,实现农村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运城公路分局,运城银保监分局分工负责)。

3.规范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工作。按照《村民委员会自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西省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及运行指导意见》(晋交安〔20xx〕10号)要求,指导支村两委规范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和运行管理,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和劝导责任。深化与保险公司合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充实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落实“两站两员”劝导勤务制度,切实履行交通违法劝导、交通安全宣传、基础信息采集、公路隐患排查等职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运城银保监分局配合)。

4.多渠道落实工作经费。要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原则,保障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配置必要办公设备和执勤执法装备,保障日常工作运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误工补助、农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建设等经费。保险公司要运用防灾防损机制对劝导站建设予以支持,鼓励保险公司对警保合作劝导员给予经费补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运城银保监分局分工负责)。

5.推动农村派出所积极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农村派出所在开展辖区治安巡逻时,要加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控,积极疏导交通,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通过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市公安局负责)。

6.完善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公安、交通、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构建农村地区跨部门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要结合辖区实际,整合救治资源,优化救援路径,共同建立完善农村地区交通事故救援救治网络,提升伤员救治率。根据各自职责统筹配备交通应急与急救装备,定期开展联合应急演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分工负责)。

(二)大力提升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水平。

7.加强农村公路精细化管理。按照《农村公路中长期发展纲要》,深入开展“四好农村路”“平安农村路”“美丽农村路”建设,逐步扩大农村公路纳入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保障范畴比例,结合实际探索实施差异化生命防护工程配套建设。推动农村公路主管部门落实管养资金保障,真正解决农村公路管养主体不明确、责任不落实、养护机制缺乏活力等问题,对新、改、扩建农村公路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工程完工后,要及时组织交通、公安等部门参加竣(交)工验收。要健全完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有关标准,明确农村公路养护巡查考核要求,落实养护责任,加强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推进常态化、规范化养护。(市交通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

8.健全完善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治理机制。交通和公路部门要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加强对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指导乡镇政府落实乡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公安部门以临水临崖、陡坡、急弯等交通安全风险高的路段为重点,加大农村公路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力度。交通、公安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合排查、隐患通报、协同治理、挂牌督办、联合验收等机制,加强动态排查,根据隐患严重程度,推动实施市县乡三级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市交通局、市公安局、运城公路分局分工负责)。

9.加快推进科技信息化手段应用。全面推广应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提升县、乡镇(街道)两级“农交安”app应用水平。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信息化,提高“人、车、路、环、管”等基础信息录入率。加强农村地区重点路段交通感知设备建设,推进视频监控、卡口等向农村地区延伸覆盖,提高科学研判、快速发现、精准查处能力水平,并实现与各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平台的联网共享。加快交通安全执法站和交通技术监控设施设备建设配备,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一体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分工负责)。

(三)切实强化交通安全执法管控。

10.强化联合执法管控。建立健全由公安、交通、农业农村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常态化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定期整治占道经营、违章搭建、晒谷晒粮、非法营运等道路交通顽疾。加大对低速货车、三轮汽车、电动三(四)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的劝导、查纠、惩处力度。依托公安交警执法站、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等,查处超员、超速、无证驾驶、酒(醉)驾及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货车超限超载问题治理,优化超限超载检测站设置,不断深化治超联合执法,打击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强行冲卡等问题,有效遏制公路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分工负责)。

11.持续深化农用车专项治理。组织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省公安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农用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公通字〔20xx〕25号)要求,实行农村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制度,切实掌握本村汽车、摩托车、农用车、电动车、拖拉机等各类车辆和所有人、驾驶人底数,以及车辆登记挂牌、驾驶人持证等情况,建立登记管理台账。落实各职能部门农用车违法载人监管责任,切实预防和减少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事故发生。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农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管理和服务保障。各有关部门要落实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注册登记、使用维修和报废等管理制度。加强机动车产品准入、生产一致性监管,对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与公告产品不一致的车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依法打击制造和销售拼装车行为,拼装车和报废汽车不得上路行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12.切实提升农村客运安全服务水平。会同公安机关加强对新开通农村客运线路通行条件的审查,落实农村客运班线联合审查制度,禁止不符合规定的车型运营,禁止在不符合规定的道路上通行。对已开通的农村客运线路全面开展风险评估,对安全风险较大的线路,要明确客车车型、载客人数、通行时间、运行限速等安全限制性要求。要针对农村群众务农务工集中出行需求,鼓励大型农场、企业发展通勤班车,与大型农场、农业合作社、农村大中型企业等加强协调对接,统筹运力运能,通过发送定线包车、定制班车等方式,最大限度解决农村群众集中出行难题。要针对农村学生上下学用车需求,最大限度确保农村学生乘车安全。要积极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客运服务体系,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客运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鼓励采取乡镇公交、定制班车等形式,有效解决学生上下学安全出行问题。构建运行规范有序的校车服务市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培训,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市交通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配合)。

13.加强违规车辆综合治理。禁止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等违规车辆生产、销售,遏制违规车辆在农村地区泛滥。工信、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定期会商、联合执法和信息交换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农村地区超标电动车辆、非法改装车辆生产、销售和使用的专项治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分工负责)。

(四)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4.完善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要按照民政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144号)要求,将交通安全文明出行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提出有针对性的抵制和约束内容,表述形式应简洁明了、贴近生产生活、易于掌握和遵守,积极引导自律自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15.持续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和社会化宣传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交通安全媒体公益宣传机制,利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刊载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开展全方位宣传活动。将农村交通安全宣传作为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重要内容,持续深化“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讲,在国省道示范路沿线重点村庄建设“交通安全文明村”。重点加强对农村客车、货车、校车、面包车、摩托车、三轮车、拖拉机驾驶人和村干部、教师、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发挥重点群体示范作用,带动农村群众文明交通素质整体提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分工负责)。

16.切实提升“一盔一带”治理效果。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倡议书,组织开展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机动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宣传发动和执法引导活动,突出案例警示,讲明危害后果,引导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正确佩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自觉使用安全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分工负责)。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动部署。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切实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当地乡村振兴战略,与经济建设、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同规划、同发展、同实施,进一步强化组织体系和治理体系建设。

(二)强化统筹协调,推进协同共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着力构建“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共同筑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三)强化投入保障,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人财物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规范使用管理。同时,研究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承担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长效投入机制,拓展资金保障来源。

(四)强化考核问责,严格责任追究。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对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巡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未及时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时完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的单位、部门,要警示约谈、挂牌督办。

(五)定期报送情况、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召开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或专题会议,安排重点工作,解决突出问题。每年11月底前,市直有关部门要向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报告本部门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情况;每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向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年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本文件由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解读。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热门18篇)篇十

1、项目准备:

在方案时期,拿到甲方提供的地形图和规划后,首先认真阅读地形图,注意电线、电线杆、铁塔、光缆(国防光缆)、现有管道(雨污电气)、房屋建筑、原有结构物(涵洞、桥梁、挡墙、护坡等)、水渠、河流河沟、沟壑、水(鱼)塘、水田、地形高低走向等对规划道路的影响,有问题及时与业主沟通处理方案。并在总说明中相应的说明。光缆、燃气、电力等重要管道线路应在平面图中特别标识,并在总说明注意事项中说明。

需要勾汇水面积确定涵洞位置、型式、大小时应及时和排水设计人员沟通。搜集与项目有关的各种历史、水文、地质资料,包括业主方面各个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单位详细名称、地址、qq,电话等。各部门紧记出图日期,并留出足够的时间保证内部审图和修改。项目负责人统一制作封面、图签。图签统一采用外部参照型式。

2、项目:

2.1首先出道路平面图。

2.1.1处理地形图:第一种方法:将地形图全部处理为颜色8(其它灰色均可,根据单位规定),转化地形点和等高线为道路软件识别的模式。此种方法可以知道每个图层都什么数据,但是如果原地形图不规范,图层很繁多复杂,则关闭和打开地形图时很繁琐。第二种方法,首先关闭地形点和等高线图层,将其他所有数据均刷层到新建地形图图层(此方法适用于不标准图层繁杂地形图),然后将地形点和等高线转化为道路软件识别的模式。此方法便于图层管理,但不便于专门查找原图层中某类数据。处理完地形图可运行pu命令清理无关的数据。

2.1.2平面出图:

首先出道路平面图之前,根据项目规划确认道路等级和设计车速,认真检查规划道路的中线是否有不合理的地方(规划只做半径,不做缓和曲线),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规划中线进行微调,尤其是半径取整数(如甲方要求不得改动中线则不调,并由甲方说明原因),对需要做缓和曲线的地方加缓和曲线。根据设计车速和圆曲线半径设置道路加宽。交叉口按根据道路等级进行拓宽和渠化处理。斜交交叉口缘石半径应在规范内尽量取大。

立体交叉布设匝道时应充分考虑净空、竖向设计。平面图中应简易标识出桥梁、涵洞、挡墙等结构物的位置、范围、型式等信息。

平面调好之后发给业主看看,有问题及时沟通和修改。方案平面进行最后的平面标注、布置,按桩号分平面图(普通道路按1:500分图,如果道路较宽或者a3图纸放不下可定为1:1000),定好之后,注意插入指北针并调整方向。详细标出道路设计范围,起点、终点、交叉口范围。非常重要,因为辅助专业设计范围均以此为准。

根据单位出图标准调整线型宽度,检查标注字体大小。按以上顺序自检一遍后将平面图、项目基础数据、设计文件根据需要发给交通、排水(先熟悉,排水还需要纵段设计文件)、照明、桥梁、结构等相关专业,并对接好细节问题。

2.2纵断面设计。

纵断面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地形、平曲线(平包竖)、排水、净空、规划控制高程等因素。设计时最好和排水设计人员共同商议总体排水走向后再进行纵断面考虑规划控制高程和交叉口控制高程的时候还应注意和平曲线的“平包竖原则”。设计纵断面时必须注意主要交叉口设计范围内道路纵坡不大于2%,困难情况下不大于3%。(此点在城市道路路网设计中很重要,不可忽视)。

2.3横断面横断面结构和型式设计应注意和规划相结合并和甲方保持沟通,达成统一。

2.4结构物。

市政道路工程中的'桥涵、挡墙、排水沟、护坡等结构物,应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结合,从图纸中充分考虑现场遇到的情况。无论最后甲方修不修,如果有必要我方都必须设计。

2.5设计说明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设计说明中必须要将工程中遇到的细节问题罗列出来,不可马虎大意。

注意要和甲方经常保持联系。按我院制图标准制图。完成后尽早内部审查。

1、和多方多沟通多交流。

2、提前交图,为审图改图预留充分时间。

3、统一标准,尤其是多人做一个项目,要保证出图风格一致。

4、以审图单位的心态做设计,一切以规范为准,多考虑各种细节问题。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热门18篇)篇十一

为深刻汲取全区去年“1.26”“3.28”两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和今年江油“1.0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惨痛教训,深入推进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迅速扭转道路交通安全严峻形势,区政府决定开展为期一年的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深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全面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道路交通安全党政领导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应急综合监管责任,切实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实现全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到位,道路交通高、中风险隐患动态清零,路面交通秩序有效管控,交通安全意识普遍提升,综合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确保全年不发生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大幅压减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平安、畅通、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开展安全发展思想大提升行动。

1.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学习贯彻。通过区政府常务会、专题会和宣讲、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深刻认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坚决打赢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攻坚战。

2.开展交通安全事故反思警醒。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全面梳理近三年较大事故情况,查摆事故原因,深入剖析每起事故暴露的深层次问题,总结事故教训,研究制定整治措施。全区各级各相关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以去年我区“1.26”“3.28”两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以及江油市“1.0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为反面典型,举一反三,大力开展案例剖析、警示反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时刻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把安全发展思想深入人心、贯彻于行。

3.加强道路货运源头治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道安办等部门四川省道路货运源头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函〔2016〕168号)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落实“地方政府主导,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交通运输、公安部门、综合执法部门联合巡查”的“1+x+3”货运源头治理机制,定期开展货运源头单位监管检查和联合巡查,督促货运源头单位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装载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责令、督促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安装启用计重设备,严格实行货物运输单据制,杜绝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厂(站、场);严格按照“一超四罚”规定,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倒查货物装载源头,严肃追究源头单位及管理人员责任,依法处罚或抄送相关主管部门处罚。

4.加强重点车辆动态监管。督促道路运输重点车辆(“两客一危一货”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动态监管平台,督促客货运输企业加强车辆和驾驶员实时动态监管;定期监督考核企业动态监管工作,纳入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内容,作为运输企业班线招标和年度审验重要依据;将动态监控系统记录的交通违法信息纳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违法处罚范围。

5.加强客货运输企业源头监管。引导货运企业规模化发展,支持互联网货运服务平台参与货运运营;探索“企保合作”运输安全监管模式,支持企业推进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建设;探索重点企业和高风险企业驻点督导制,督促指导企业健全完善和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及培训教育制度;联合开展全区客货运企业全覆盖检查,严查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限期整改风险隐患;全面清查货运企业车辆违规挂靠“挂而不管”等突出问题,对违规挂靠责令解除挂靠合同;对货运源头单位集中的区域实行限量出场(厂)管控措施,严格实施货物运输单据制,逐步实行货物运输电子单据制;共享行业基础数据和监管信息,整体提升全区交通运输安全保障服务水平。

6.实行异地货运运营报备制。对异地货运企业、货运车辆在我区从事货物运输的,本区相关货运源头企业应向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报备,并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按要求报备或未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相关部门应采取措施加强监督管理。我区货运企业、货运车辆在异地营运的,遵守所在地相关安全监管规定。

7.加强涉校车辆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区制式校车安全专项清查,加强制式校车内部安全监管,严查制式校车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严格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监管,查处非法包(租)车接送学生。

8.扎实开展农村面包车管理。全面摸排农村面包车分布、使用等情况,对新增的农村面包车,督促录入农村交管信息平台;对逾期未检未审的车辆和驾驶人通过发送短信等方式提示;依法查处非法营运、违法载人、酒驾醉驾、逾期未检未审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农村面包车安全行驶。

9.推进变型拖拉机清零。加快变型拖拉机清零进度,加大已注销未解体报废变型拖拉机去向跟踪和监督报废力度,查处变型拖拉机超载、违法载人、假牌假证、已达到报废年限、已公告注销仍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实行变型拖拉机区域禁行管理,确保按进度完成清零任务。

10.深化电动车辆源头整治。组织开展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源头清查整顿专项行动,每月开展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整治。

11.全覆盖排查整治道路交通隐患。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区级部门要统筹组织开展道路交通隐患全覆盖排查,各地各部门排查出的道路隐患,报区道安办,由区道安办统一转送区交通运输局进行核查甄别,核查甄别结果反馈给区道安办,属于道路隐患的,由区道安办按属地、属事负责原则,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采取工程措施、临时安全处置措施等予以整治;不属于道路隐患的其他道路风险问题,由区道安办按属地、属事负责原则,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采取日常管养措施、管理措施等消除风险问题。

12.实行风险隐患整治闭环管理。严格执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制+清单制”要求,按照“排查—报告—挂牌—整治—验收—销号”的程序实行隐患排查整治闭环管理,确保风险隐患全面及时彻底整治。

13.持续推进公路安防工程建设。实行农村公路全覆盖“路长制”,落实公路养护职责,督促道路交通隐患治理按进度推进;深入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严格执行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工程在竣(交)工验收时要吸收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人员参加,按规定开展安全评价,交通安全设施验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车运行;推动国省道路按规范增设必要的中央隔离带设施,整治路侧违规开口过多、标志标线缺失或不规范等问题。

14.扎实开展在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梳理和掌握未验收已通车的道路情况,针对实际情况进行整治。对已完工未验收的新建道路,交通运输、住建等主管部门要督促业主单位迅速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标牌、红绿灯、减速带、路侧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道路交通工程进行评估、验收,验收合格后迅速予以开通;对未完工、未验收合格的新建道路,一律实行交通管制予以封闭,禁止社会车辆通行;边建边施工的原路提升改造、大中修等工程,要完善交通管制措施和设施,确保施工和通行安全。

(四)开展路面交通秩序大管控行动。

15.优化路面管控工作机制。实行“三重三见”“交巡融合”“交所合一”勤务机制,探索建立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警长制,提升交通违法查处力度和管控效能;加强重点货运通道管控,对全区货运车辆日均流量较大的道路科学进行交通组织规划,严格实施分流、限行、禁行等交通管制措施;在国省干线和危险复杂路段增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严控车辆超速。

16.加强路面执勤执法力量。公安部门警力要最大限度下沉路面,确保“白天见警察,晚上见警灯”,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和查处率;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要强化超限检测站执法力量,加强部门联动,全面开展联合执法、流动执法,确保重点客货运输车辆管控查处到位;农村“两站两员”等五支力量,要在辖区交警中队、派出所民警的带领下,全员上路开展交通违法劝导纠正,确保农村道路不脱管失控。

17.严查路面重点交通违法。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严查严处重点车辆交通违法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持续深化货车“百吨王”查处、运渣车、商砼车超限超载治理,加大货车非法改拼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持续开展农村“马路市场”清理整治、“千灯万带”示范工程等工作。

18.开展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整治。加大对各类公路客流集散地、客运场站、高速公路出入口,旅游线路及景点等周边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营运、违法经营及各类客运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19.探索实行重点交通违法有奖举报。探索建立道路交通运输违法违规及重点车辆路面交通违法有奖举报机制。

20.强化道路交通违法缉查布控。依托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安州区出入卡口系统“防控圈”,将跨区域运行“两客一危一货”纳入重点管控;加强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缉查布控系统和执法站协同联动,加大视频监控网上巡逻频次,对重点车辆、重点违法实施精准锁定、精确查处。

21.丰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形式。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行业配合、全民参与的原则,以文明创建、乡村振兴等为契机,将安全教育与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等评比相结合。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媒体、传统媒介、有线电视等多种载体,大力传播交通安全知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深入村(社区),以展板、传单、乡村大喇叭、文艺演出等丰富多彩形式,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各企事业单位要针对性开展安全风险教育、警示教育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交通安全意识,形成人人重安全、个个守交规的良好氛围。

22.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加强部门联动,突出行业特点,构建社会化宣传大格局。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和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积极传播文明交通正能量;加强客货运输从业人员交通安全教育和职业素养培训,提高专业驾驶员文明交通素质,对违章违法驾驶人员必须边查处、边警示;以交通安全宣传“七进”活动为载体,开办“交通安全大课堂”;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学生群体从小养成安全意识和规则意识。

(六)开展综合治理体系大完善行动。

23.健全完善大安全机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坚持把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加强区安办、区道安办工作协作,构建协同共治大安全工作格局。

24.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建立道安委及成员单位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清单,健全完善“挂帮包”责任机制,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四方责任”。

25.健全道安办工作运行机制。保障区道安办机构、人员、经费,优化日常工作运行规范,健全完善各项机制、制度,为持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供坚实保障。

26.夯实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基础。按规定设置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机构和配置人员,足额保障工作经费和人员补贴;整合基层五支力量,建立农村交管工作队伍,切实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

27.强化集中整治督导考核。实行“月督导、季排名、年考核”制度。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开展明查暗访和专项督导,并运用多种督办措施,保证整治工作落地见效。同时,每季度开展排名通报,年底开展年终考评,并增加政务目标相关项目考核权重,将督导、排名、考评结果和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并逗硬奖惩。

28.严格集中整治追责问责。实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红黄牌”机制。对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同比上升较大的予以通报、约谈;对发生一次死亡2人道路交通事故的属地乡镇和所涉部门,视情况予以黄牌警告和挂红牌,分别责令检讨、全区通报、追责问责、约谈属地领导、启动专项督导或专项巡察等,确保集中整治顺利推进,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全区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在区道安委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尽其责、协同共治。各项整治任务(见附件)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履行政府领导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区级各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迅速制定本乡镇本部门所负责整治任务的专项整治方案,分解细化整治任务、整治目标、时间进度,明确责任领导(部门主要领导)和具体责任人(业务科室负责人),将各项整治工作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落实到岗到人,确保终端落地见效。

(二)畅通信息,协同配合。

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要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信息报送,确定1名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联络人,具体负责工作信息报送和日常工作联络,联络人单位、姓名、电话于1月30日前报区道安办;集中整治期间,每周五上午10时前报送工作周报,每月19日前报送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工作小结(包括工作措施、工作成效、问题困难等),3月19日上报集中整治攻坚阶段工作总结,12月15日前报送年度集中整治工作总结。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热门18篇)篇十二

今年以来,我镇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奖惩分明”的原则,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工作目标,加强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责任制,扎实开展综合整治活动,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达到了少发事故、少发违章的目标。

(一)抓机制。建设建立”道安办统一部署,村交通管理服务站参与协作,驾驶员安全分协会共同参与”的道路交通三级联动管理机制,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派出所、道安办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镇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在村(社区)成立了交通管理服务站,由书记、村长专门负责,做好交通管理、交通劝导的同时完善本村(社区)的机动车台账。充分发挥驾驶人安全分协会的行业自律和内部管理,督促驾驶员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镇政府分别与各村(社区)、学校、驻镇单位、企业共签订《20xx年度道路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35份,与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员签订《20xx年机动车驾驶员安全运行责任书》共xx余份,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二)抓宣传教育。利用逢场天、节假日等时机,在第一阶段,共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x次,在重点路段悬挂横幅x幅,发放安全宣传单xx余份。培训车主、驾驶人员及亲属xx人次。开通各村(社区)文明交通广播站共xx个,每周播放道路交通广播不少于2次,在村(社区)设立固定宣传栏xx块。

(三)抓排查整治。实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积极组织村(社区)干部对危险路段、易塌路段及弯道进行排查,对已经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提出具体的整治措施,抓紧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限期整改。第一阶段工作以来,我镇共整治危险路段26处,在场镇及重要路段设置减速带8处,安全警示标志牌28块。与县交警部门协作,将我镇“天网工程”与县级监控系统联网,能及时将违规违法行为上传至县级部门,从而对违章车辆迅速作出处理。有效增强监管效果和处置效率。

(四)抓路面管控。镇政府、派出所交管中队工作人员坚持在逢场天、节假日时间上路查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机动车超载、客车超速、无牌无证、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报废车上路行驶等违章行为进行重点监管。每个村聘请义务交通协管员对所辖村级路段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第一阶段工作以来。共组织劝导2000余人次,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130起。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长期工作,事关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在对工作的总结反思中,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镇安全生产工作距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一是目前我镇境内村庄道路状况差,大部分道路等级低,路窄、弯多、坡陡,且缺乏配套的安全设施,容易诱发和造成事故。二是车辆营运者的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安全警惕性差,超速行驶、客运车辆超员和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三是村级客运市场发展缓慢,群众乘车难、出行难的问题还将继续存在,导致群众出行乘坐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的现象突出。四是安全管理队伍力量不足,安全管控覆盖面受限。

(一)强化宣传教育。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作为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开展大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广泛开展“交通安全镇”“交通安全村”建设,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常识应知率。同时,适时组织驾驶员安全培训活动,充分运用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对驾驶员等进行警示教育。

(二)不断改善全镇路况。要采取有力措施,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改善道路安全状况,并组织有关部门,经常性地开展辖区内道路安全情况排查工作,同时,强化对养、护路人员的管理,切实抓好雨季道路养护管理工作,全力确保雨季公路畅通、安全。

(三)严防死守,加强劝导,治好违法。要结合全市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认真统筹、抓紧落实,按质按标开展好查处各类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违章行为和影响交通安全的活动,对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章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形成严管态势。派出所、农机等部门进一步形成合力,坚决整治机动车严重超载问题,提高管理有效性和覆盖面。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热门18篇)篇十三

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的领导和指导下,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安全工作的部署,加强责任落实,依法监管,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将我局4月份以来集中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暨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结如下: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及县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以局党委书记、局长喻鸿为组长,组织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学习上级关于加强安全工作一系列文件,通报学习分析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研究部署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强调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红线意识。

组织运输企业、维修企业、驾培机构、客运站负责人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培训2次,督促各运输企业每月开展2次教育培训会,进一步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弘扬安全文化,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其中,在“迎大庆、保平安”节前安全检查中发现行包安检x光机老化、驻站人员上班迟到、站内无安保人员、乘客没有系安全带等情况。在4.5事故和5.10事故后,我局组织3个隐患排查组,排查出隐患300余处,督促各镇乡排查隐患880余处,并于8月投入资金1700余万元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治,目前正在实施过程中。6.17地震后,我局成立5个检查组对全县县道、桥梁22座、隧道1个、涵洞20个和海瀛超限检测站开展地震后安全隐患排查。

(一)道路运输

1.严格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一是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严禁没有安全保障运输经营业主进入运输市场,加强营运车辆和驾驶员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加大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督促企业每月不少于2次教育培训,企业驾驶员及从业人员受教育率必须达100%。二是严把车辆技术状况关。督促企业每天做好班线车辆的安全列检,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禁“问题”车辆上路。三是严把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关。主要是严格实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制度,在公安部门对驾驶员操作技术考试合格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营运驾驶员进行职业道德、安全意识教育和运输法规、业务等知识的培训、考核,确保营运驾驶员素质符合要求。四是搞好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督。督促汽车客运站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上车,不放超员车辆出站。

查处客车违规8台,货车违规2台,共处罚金330200元。

(二)隐患排查与整治

并完成了筠落路k1+300处弯道加宽工程、镇高路17公里烂路整治、团林水毁工程、联合、高坪、蒿坝通乡公路水毁修复工程、筠落路k10+200挡墙修复、龙蒿路水毁工程、s206-县城烂路整治工作、公路烂路临时修补等工程,共计投入资金700余万元。

(三)公路路政管理方面

1.路政巡查工作情况。4月以来,组织人员上路巡查580次,巡查里程13475km,查处损坏公路路产的违法行为33起,清理占道堆物作业117处,查处公路摆设宴席专项整治22次,纠正污染公路违法行为8起。

2.超限治理工作情况。4月以来,海海瀛、腾达两个超限站共投入执法力量2000余人次,检查货运车辆129781辆,查处超限车辆167辆,强制卸载2555.6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7件次,罚款11.9万元,向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反馈超限信息167件次,反馈源头企业有关超限信息20次,共同督促企业落实源头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严密高效”新格局。

(四)在建工程方面

始终坚持施工安全第一的原则,按照施工规范和安全要求,对在建的工程进行了安全检查与督导。并与施工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指导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在施工前,设置安全警示牌,悬挂横幅,排查各类施工机械、施工人员人身安全的防护措施,组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规程学习,将安全工作宣传到位,同时排查施工路段坍塌、滑坡、落石等险情,针对险情及时制定方案,做好修复工作。

(五)汛期应急保障工作

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汛期雨情等,及时传递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制定《县交通运输局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值班制度》,明确工作责任,严肃值班纪律,做到定岗、定时、定位、定责。从5月1日起至今,按照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并做到一天一记录。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热门18篇)篇十四

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巩固20xx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全力防范化解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根据《贵州省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毕节市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在20xx年持续深入开展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推动乡(镇、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实现“两个确保、四个下降”的目标,即:确保20xx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持续下降、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持续下降、道路运输事故占比持续下降(在全县生产安全事故中的占比降至77%以下)、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持续下降,为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成立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全县道路交通环境平稳向好。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实行集中办公,莫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罗克俊、袁野、李清林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翟培松、王明忠、谭昭龙、吴杰、罗淑琴、宋诗韬、彭杰、周杰同志组成专班,承办日常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和常态化督导检查,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完成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督促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全县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和各成员单位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收集、汇总相关信息,定期向市整治专班、县政府报送工作情况,向各乡(镇、街道)及县有关部门通报工作情况,确保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全力防范和化解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实现“两个确保、四个下降”的工作目标。

1.严格落实农村交通安全责任制。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是属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毕节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强化调度督查和责任落实,着力解决机制不畅、管理力量配置不到位、经费无保障、工作不落地等现实问题。乡、村两级要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纳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全面实行社区、村组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台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报告农村交通安全隐患、协助执法部门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工作机制建设。各乡(镇、街道)要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制度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按照每个行政村配置1名专职交通安全协管员、2名交通安全劝导员,辖区常住人口每人匹配1元交通安全管理经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要素保障。(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严格农村交通安全风险源头治理。乡(镇、街道)要制定农村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动态监管、长效治理工作机制,每月分析研判辖区交通安全风险,在节假日、赶集赶场、红白喜事等重要节点组织乡(镇、街道)干部、驻村干部、村(社区)人员、网格长、网格员、联户长、协管员、劝导员等开展现场劝导管控,落实跟场管理、红白喜事打招呼、农村交通违法劝导和政策宣传等工作制度,将工作开展情况录入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云平台。(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4.推动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出行不安全等问题。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农业农村、公安、教科等部门调研农村群众出行现状,制定适应新形势的农村群众出行运输服务体系,规范客运市场管理,加强农村学校节假日等重点时段服务保障。教科局要深入调研专用校车、定制公交、网约车、营运客车等缓解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乘车难问题措施的实效性,提出意见和建议,提请县人民政府决策。(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教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

5.严格监管运输企业。行业主管部门要对重点客货运企业进行常态化安全风险评估和“精准管控”,对“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定期开展分析研判、系统排查、动态监管、全面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

6.严格监管货运安全。交通运输局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货运监管联动机制,定期开展联合行动,依法查处取缔“大吨小标”“大罐小标”、变型拖拉机等非法非标车辆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黑窝点”;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税务局牵头建立健全源头治超监管系统,推动源头装载规范化管理,对源头企业违规放行超载车辆,依法进行责任倒查;依法从严处罚违法上路的严重超限超载货车,并抄告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制度。(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税务局、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五支队二大队)。

7.严格监管低速货车安全。行业主管部门要健全低速货车及变型拖拉机动态监管工作机制,加大源头管理、路检路查,推行尾部粘贴反光标识。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无牌无证、拼装改装、货箱载人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

8.严格监管检验机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必须依法依规开展检验,对不按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大方分局)。

(三)全面深化风险路段整治。

9.加大重点道路隐患整治力度。各乡(镇、街道)、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段、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全面排查辖区道路隐患(包括事故多发路段和未正式交付但已开放通行的道路),一是陡坡、弯急、连续下坡、视距不良、临水临崖、路侧险要等路段;二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缺失以及渠沟设计不合理的道路平交路口;三是县、乡、村道平交路口指示、让行标志、减速设施,弯、坡及通村过镇等人口聚集区路段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四是农村道路特别是乡、村道路线形未与路面同步改造、安全设施缺失以及事故多发点段。要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按季度更新隐患排查台账。(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交通运输局、大方公路管理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10.推进重点事故隐患全面整改。对一次死亡2人以上平交路口,临水、临崖、临坎等危险路段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隐患,要举一反三,推动类似问题隐患全面排查整改,20xx年4月底前完成分级挂牌督办并及时组织事故隐患整改“回头看”,确保隐患消除率达100%。(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大方公路管理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11.开展公路安全设施提升行动。加大“一灯一带”和“三必上”“五必上”建设力度,各乡(镇、街道)年内至少完成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增设减速带5处、交通运输局年内至少完成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增设减速带20处、公路管理段年内至少完成农村公路平交路口或校园周边增设震荡带20处、综合行政执法局年内至少完成农村公路平交路口标识标牌安装10处,近3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的路口或路段,全部完成“三必上”或“五必上”改造措施。(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交通运输局、大方公路管理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12.提升公路安防能力。公路管理段和交通运输局要强化公路桥梁监管,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公路危桥进行改造。加大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局年内至少完成30公里、公路管理段至少完成2公里、综合行政执法局至少完成2公里、各乡镇至少完成2公里公路防护设施建设或提级改造。(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交通运输局、大方公路管理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全面深化交通违法整治。

13.严格全程执法监管。全面提升公安交警、交通路政等执法管理力量上路率、管事率。对“三超一疲劳”、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易导致较大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在客货运场站、高速公路收费站加强对“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的核查,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在城市快速路、城郊结合部常态化整治超速、酒驾醉驾、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托公安交警执法站、临时执勤点、出入口、服务区等安全区域,开展“安全带-生命带”集中整治活动。紧盯“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严格查纠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应急管理局、县卫健局、县住建局)。

14.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对严重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以及交通事故中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失职渎职罪的,要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依法严惩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牵头部门: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

(五)全面深化非法营运整治。

15.严格摸排查处。全方位搜集非法营运情报线索,完善“非法营运”信息情报共享机制,交通运输局牵头建立“非法营运车辆黑名单库”,常态化组织精准查处。对上路行驶的非法营运车辆一律拦截查处,对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一律依法从严处理,对“黑客运站点”一律清理取缔。(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五支队二大队,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16.严格依法惩戒。对非法营运严重超员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非法营运肇事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组织非法营运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打击非法营运中徇私舞弊、不作为、乱作为的,一律从严追责问责。(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五支队二大队、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六)全面深化摩托车安全隐患整治。

17.严防摩托车交通事故。公安局、各乡(镇、街道)“两站两员”要提升上路率、管事率,定期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大整治,及时劝阻、制止、纠正、查处摩托车驾驶人无证驾驶、不戴头盔、搭乘多人、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头盔佩戴率,减少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18.严防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事故。教科局要牵头构建学校、村(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管格局,压实家长监护看管责任、学校教育管理责任、村(社区)基层治理责任,全方位禁止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对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严肃倒查问责。(牵头单位:县教科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七)全面提升交通应急救援能力。

19.提升道路交通应急引导能力。气象局等部门要及时共享气象变化和突发事件信息,依托互联网地图导航适时发布团雾、雨雪凝冻、交通事故、占道施工、交通管制、事故多发点段等预警信息,引导驾驶人合理选择出行线路、自觉安全驾驶,防范化解行车风险。对不具备通行条件的,要及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并引导分流。(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大方公路管理段、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

20.健全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应急救援、交通疏导等工作机制。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严防二次事故发生。(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气象局、县交通运输局、大方公路管理段、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

21.提升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能力。卫健、公安部门要完善警医联动救援救治机制,健全完善交通事故救援救治网络,探索“空地一体化”救援模式,提升快速反应、及时救援、高效救治能力,降低事故死亡率。(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22.提升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救助保障能力。各相关部门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健全机制、优化程序、提升救助效率。(牵头部门:市银保监分局大方监管组、县公安局,责任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方支公司、各乡镇、街道)。

(八)全面提升智能交通安防水平。

23.加快推进我县国省道科技化投入建设,促进资源共享、共治能力提升。在国省道连续长下坡路段、桥梁、团雾路段、易凝冻路段、县际交界路段,增设一批led显示屏、可变限速标志、防雾灯、和自发光线形诱导设施,新建一批能见度监测仪、气象监测仪、高清视频监控、自动预警设备,并完善交通违法行为实时推送预警机制。(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大方公路管理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4.推动交通运输、公路、公安等部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整合天网、雪亮工程等视频监控资源,形成情报信息“一张网”。充分运用大数据、视频巡查、平台监管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查纠、消除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年内完成1条国省道科技化设备投入建设,实现事故多发点(段)区间测速全覆盖。(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大方公路管理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九)全面提升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25.深化交通安全巡回宣讲。以“守法知礼让·美丽乡村行”为主题,依托交通安全宣传车、宣讲团等开展系列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通过村民大会、集中宣传教育、观看事故案例展板、文艺演出、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视频等形式,宣讲交通安全常识,着力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常态化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加强高速公路沿线周边村寨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严防行人上高速行走。(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文明办、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

26.突出重点群体宣传教育。常态化对“两客一危一货”驾驶人和网约车、快递物流、代驾等重点职业驾驶人进行安全告诫,每季度开展一次以上交通安全知识技能培训和警示教育等宣教工作。(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文明办、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

27.强化宣传诱导提示。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强化重要节假日、恶劣天气等时段交通安全警示提示。各级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台加强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宣传。推进建立县、乡两级分管安全责任人交通安全微信群,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牵头单位:县融媒体中心,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五支队二大队、各乡镇、街道)。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要比照县级模式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扎实推进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县级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协作和对各乡(镇、街道)的业务指导和上层设计,帮助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不畅,制度缺失等实际问题。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贵州省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毕节市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毕节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紧紧围绕“人、车、路、企、政”,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综合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链条。

(三)强化督导问责。各乡(镇、街道)、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平安大方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考核内容。加强跟踪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到位。对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挂牌督办并约谈事故发生地政府主要负责人,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倒查溯源、追责问责,凡是查处不严格或问责不到位的一律重新调查处理。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热门18篇)篇十五

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化解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省政府决定开展为期半年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有效解决道路交通领域存在问题和突出隐患,结合我局职能职责,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凤冈县凤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分局长和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朱强同志负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工作调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局质量股,叶正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督导检查,以及整治期间各类资料的收集汇总和信息上报等工作。

20xx年6月至20xx年11月。

(一)开展电动车生产和销售专项检查:加强对电动车生产企业和销售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行为,确保我县生产和市场销售电动车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要求。

(三)、督促检验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调度指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做到组织领导到位、部门协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二)突出重点,确保实效。要根据全县统一部署,结合自身突出问题和短板,认真研究部署专项整治行动,科学制定目标任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补齐短板,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协作,形成合力。要认真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强化信息互通共享,发挥联动作战优势,形成道路交通安全齐抓共管的格局。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以及重要工作成效,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营造浓厚氛围。

(五)严格督导,严肃追责。此次专项行动将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领导小组将对各分局、各股室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任务完成差,效果不明显的,采取警示提醒、诫勉谈话等措施,限期扭转被动局面。

各分局、各相关责任股室于20xx年6月起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xx年11月20日上报工作总结。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热门18篇)篇十六

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巩固2021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全力防范化解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根据《贵州省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毕节市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在2022年持续深入开展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推动乡(镇、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实现“两个确保、四个下降”的目标,即:确保2022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持续下降、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持续下降、道路运输事故占比持续下降(在全县生产安全事故中的占比降至77%以下)、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持续下降,为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成立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全县道路交通环境平稳向好。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实行集中办公,莫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罗克俊、袁野、李清林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翟培松、王明忠、谭昭龙、吴杰、罗淑琴、宋诗韬、彭杰、周杰同志组成专班,承办日常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和常态化督导检查,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完成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督促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全县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和各成员单位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收集、汇总相关信息,定期向市整治专班、县政府报送工作情况,向各乡(镇、街道)及县有关部门通报工作情况,确保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全力防范和化解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实现“两个确保、四个下降”的工作目标。

1.严格落实农村交通安全责任制。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是属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毕节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强化调度督查和责任落实,着力解决机制不畅、管理力量配置不到位、经费无保障、工作不落地等现实问题。乡、村两级要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纳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全面实行社区、村组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台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报告农村交通安全隐患、协助执法部门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工作机制建设。各乡(镇、街道)要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制度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按照每个行政村配置1名专职交通安全协管员、2名交通安全劝导员,辖区常住人口每人匹配1元交通安全管理经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要素保障。(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严格农村交通安全风险源头治理。乡(镇、街道)要制定农村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动态监管、长效治理工作机制,每月分析研判辖区交通安全风险,在节假日、赶集赶场、红白喜事等重要节点组织乡(镇、街道)干部、驻村干部、村(社区)人员、网格长、网格员、联户长、协管员、劝导员等开展现场劝导管控,落实跟场管理、红白喜事打招呼、农村交通违法劝导和政策宣传等工作制度,将工作开展情况录入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云平台。(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4.推动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出行不安全等问题。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农业农村、公安、教科等部门调研农村群众出行现状,制定适应新形势的农村群众出行运输服务体系,规范客运市场管理,加强农村学校节假日等重点时段服务保障。教科局要深入调研专用校车、定制公交、网约车、营运客车等缓解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乘车难问题措施的实效性,提出意见和建议,提请县人民政府决策。(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教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

5.严格监管运输企业。行业主管部门要对重点客货运企业进行常态化安全风险评估和“精准管控”,对“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定期开展分析研判、系统排查、动态监管、全面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

6.严格监管货运安全。交通运输局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货运监管联动机制,定期开展联合行动,依法查处取缔“大吨小标”“大罐小标”、变型拖拉机等非法非标车辆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黑窝点”;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税务局牵头建立健全源头治超监管系统,推动源头装载规范化管理,对源头企业违规放行超载车辆,依法进行责任倒查;依法从严处罚违法上路的严重超限超载货车,并抄告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制度。(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税务局、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五支队二大队)。

7.严格监管低速货车安全。行业主管部门要健全低速货车及变型拖拉机动态监管工作机制,加大源头管理、路检路查,推行尾部粘贴反光标识。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无牌无证、拼装改装、货箱载人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

8.严格监管检验机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必须依法依规开展检验,对不按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大方分局)。

(三)全面深化风险路段整治。

9.加大重点道路隐患整治力度。各乡(镇、街道)、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段、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全面排查辖区道路隐患(包括事故多发路段和未正式交付但已开放通行的道路),一是陡坡、弯急、连续下坡、视距不良、临水临崖、路侧险要等路段;二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缺失以及渠沟设计不合理的道路平交路口;三是县、乡、村道平交路口指示、让行标志、减速设施,弯、坡及通村过镇等人口聚集区路段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四是农村道路特别是乡、村道路线形未与路面同步改造、安全设施缺失以及事故多发点段。要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按季度更新隐患排查台账。(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交通运输局、大方公路管理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10.推进重点事故隐患全面整改。对一次死亡2人以上平交路口,临水、临崖、临坎等危险路段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隐患,要举一反三,推动类似问题隐患全面排查整改,2022年4月底前完成分级挂牌督办并及时组织事故隐患整改“回头看”,确保隐患消除率达100%。(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大方公路管理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11.开展公路安全设施提升行动。加大“一灯一带”和“三必上”“五必上”建设力度,各乡(镇、街道)年内至少完成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增设减速带5处、交通运输局年内至少完成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增设减速带20处、公路管理段年内至少完成农村公路平交路口或校园周边增设震荡带20处、综合行政执法局年内至少完成农村公路平交路口标识标牌安装10处,近3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的路口或路段,全部完成“三必上”或“五必上”改造措施。(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交通运输局、大方公路管理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12.提升公路安防能力。公路管理段和交通运输局要强化公路桥梁监管,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公路危桥进行改造。加大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局年内至少完成30公里、公路管理段至少完成2公里、综合行政执法局至少完成2公里、各乡镇至少完成2公里公路防护设施建设或提级改造。(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交通运输局、大方公路管理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全面深化交通违法整治。

13.严格全程执法监管。全面提升公安交警、交通路政等执法管理力量上路率、管事率。对“三超一疲劳”、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易导致较大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在客货运场站、高速公路收费站加强对“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的核查,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在城市快速路、城郊结合部常态化整治超速、酒驾醉驾、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托公安交警执法站、临时执勤点、出入口、服务区等安全区域,开展“安全带-生命带”集中整治活动。紧盯“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严格查纠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应急管理局、县卫健局、县住建局)。

14.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对严重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以及交通事故中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失职渎职罪的,要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依法严惩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牵头部门: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

(五)全面深化非法营运整治。

15.严格摸排查处。全方位搜集非法营运情报线索,完善“非法营运”信息情报共享机制,交通运输局牵头建立“非法营运车辆黑名单库”,常态化组织精准查处。对上路行驶的非法营运车辆一律拦截查处,对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一律依法从严处理,对“黑客运站点”一律清理取缔。(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五支队二大队,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16.严格依法惩戒。对非法营运严重超员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非法营运肇事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组织非法营运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打击非法营运中徇私舞弊、不作为、乱作为的,一律从严追责问责。(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五支队二大队、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六)全面深化摩托车安全隐患整治。

17.严防摩托车交通事故。公安局、各乡(镇、街道)“两站两员”要提升上路率、管事率,定期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大整治,及时劝阻、制止、纠正、查处摩托车驾驶人无证驾驶、不戴头盔、搭乘多人、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头盔佩戴率,减少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18.严防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事故。教科局要牵头构建学校、村(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管格局,压实家长监护看管责任、学校教育管理责任、村(社区)基层治理责任,全方位禁止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对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严肃倒查问责。(牵头单位:县教科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七)全面提升交通应急救援能力。

19.提升道路交通应急引导能力。气象局等部门要及时共享气象变化和突发事件信息,依托互联网地图导航适时发布团雾、雨雪凝冻、交通事故、占道施工、交通管制、事故多发点段等预警信息,引导驾驶人合理选择出行线路、自觉安全驾驶,防范化解行车风险。对不具备通行条件的,要及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并引导分流。(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大方公路管理段、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

20.健全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应急救援、交通疏导等工作机制。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严防二次事故发生。(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气象局、县交通运输局、大方公路管理段、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

21.提升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能力。卫健、公安部门要完善警医联动救援救治机制,健全完善交通事故救援救治网络,探索“空地一体化”救援模式,提升快速反应、及时救援、高效救治能力,降低事故死亡率。(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22.提升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救助保障能力。各相关部门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健全机制、优化程序、提升救助效率。(牵头部门:市银保监分局大方监管组、县公安局,责任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方支公司、各乡镇、街道)。

(八)全面提升智能交通安防水平。

23.加快推进我县国省道科技化投入建设,促进资源共享、共治能力提升。在国省道连续长下坡路段、桥梁、团雾路段、易凝冻路段、县际交界路段,增设一批led显示屏、可变限速标志、防雾灯、和自发光线形诱导设施,新建一批能见度监测仪、气象监测仪、高清视频监控、自动预警设备,并完善交通违法行为实时推送预警机制。(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大方公路管理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4.推动交通运输、公路、公安等部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整合天网、雪亮工程等视频监控资源,形成情报信息“一张网”。充分运用大数据、视频巡查、平台监管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查纠、消除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年内完成1条国省道科技化设备投入建设,实现事故多发点(段)区间测速全覆盖。(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大方公路管理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九)全面提升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25.深化交通安全巡回宣讲。以“守法知礼让·美丽乡村行”为主题,依托交通安全宣传车、宣讲团等开展系列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通过村民大会、集中宣传教育、观看事故案例展板、文艺演出、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视频等形式,宣讲交通安全常识,着力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常态化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加强高速公路沿线周边村寨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严防行人上高速行走。(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文明办、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

26.突出重点群体宣传教育。常态化对“两客一危一货”驾驶人和网约车、快递物流、代驾等重点职业驾驶人进行安全告诫,每季度开展一次以上交通安全知识技能培训和警示教育等宣教工作。(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文明办、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

27.强化宣传诱导提示。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强化重要节假日、恶劣天气等时段交通安全警示提示。各级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台加强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宣传。推进建立县、乡两级分管安全责任人交通安全微信群,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牵头单位:县融媒体中心,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五支队二大队、各乡镇、街道)。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要比照县级模式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扎实推进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县级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协作和对各乡(镇、街道)的业务指导和上层设计,帮助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不畅,制度缺失等实际问题。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贵州省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毕节市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毕节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紧紧围绕“人、车、路、企、政”,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综合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链条。

(三)强化督导问责。各乡(镇、街道)、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平安大方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考核内容。加强跟踪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到位。对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挂牌督办并约谈事故发生地政府主要负责人,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倒查溯源、追责问责,凡是查处不严格或问责不到位的一律重新调查处理。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热门18篇)篇十七

为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增强学生的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违章现象,预防和减少中学生的交通事故,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1、学校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尤其是骑自行车学生和乘坐校车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更应放在首位。制定《骑自行车学生安全管理细则》以及《乘校车学生安全管理细则》,同时在开学初由学校德育处组织召开骑自行车学生和乘坐校车学生安全专题会议。

2、通过升旗仪式、主题班会、广播、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3、狠抓路队管理。学校负责人要经常上路检查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并严肃批评教育。各班设立校外监督员,及时向班主任汇报学生在校外的违纪情况,同时对该类同学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

4、学校加强放学时段校门交通安全值班管理,维护校门的交通秩序,确保校门交通通畅。

5、各班班主任要按照学校规定,不定时地对本班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让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牢固的'交通安全意识,从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6、经常性检查学生自行车的车况,尤其是车闸、车锁的检查更为重要。

7、学校明确规定,学生不准骑电瓶车和摩托车上学;不准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领导小组成员要高度重视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制度,抓好工作落实。

2、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教育成果。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共同关注学生交通安全。要不断总结、完善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办法,逐步建立长效的交通安全工作机制,确保学生上下学和出行安全。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热门18篇)篇十八

为深入贯彻落实20xx年10月22日“全国校园安全专项整顿工作会议”、12月10日“全市校园安全座谈会”及《金沙县校园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方案》要求,切实把师生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问题作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着力点和出发点,着力整治影响全市学校安全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涉校涉生事故(事件)发生,努力营造有利于广大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理念,建立健全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坚决防范遏制涉校涉生安全事故(事件),为全镇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通过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各中小学(幼儿园)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风险隐患,深入分析学校安全管理中存在问题及根源,按照“突出重点、查找漏洞、补齐短板、多方参与、职责清晰、措施具体、综合施治”的工作思路,集中用半年时间进行专项整治,实现涉校涉生事故(事件)发生明显减少、校园周边环境明显好转、师生安全感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杜绝影响恶劣的涉校涉生事件。

本次专项整治对象为全镇各级各类学校,做到“两个全覆盖”。整治对象全覆盖,整治范围包括全镇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校外学科类培训(托管)机构。隐患排查全覆盖,对各级各类学校(机构)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死面、不留盲区。

(一)学生心理健康。

健全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排查、干预工作机制。一是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按照要求配备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广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珍惜生命、热爱生活的心理素养。二是借鉴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做法,以班级为网格,围绕学生矛盾纠纷、家庭关系、思想情感、情绪变化、社会关系、涉网行为等方面的情况每月进行一次全方位全覆盖的排查,建立风险隐患台账。三是加强家庭离异学生、单亲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学生、父母一方服刑学生、家庭突发变故学生、家庭贫困学生、学习困难学生、情感困惑学生、言行异常学生,毕业班学生、留守未成年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易地搬迁安置点学生等重点群体的信息排查、收集,逐一梳理,及时研判。四是根据学生面临的风险类型,实行“一人一策”“一人一案”,协调配合家长(监护人)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矫正,全方位进行干预帮助。对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及时动员家长(监护人)将其转介到专业的医疗机构或心理援助机构医治,最大限度地避免学生因心理问题引发的各类事故(事件)。五是常态化开展“万名教师大家访”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监护人)交流沟通,帮助家长(监护人)提高自身素质,转变教育观念和育人方法,改善紧张家庭关系。加强学生使用手机的教育引导,柔性管理学生使用手机,避免因简单粗暴的管理方式而导致发生意外事故。六是设立安全信息员,以班级为单位设立教师安全信息员2名(男、女各1名),按1:10的比例设立学生安全信息员;学生宿舍至少设立1名信息员。

(二)学校消防安全。

积极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与管理。一是认真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法履行总支书记(校长)领导责任、中心学校监管责任、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严格消防安全考核奖惩。二是落实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每月对教室、食堂、学生宿舍、图书室等人员聚集场所至少开展一次用电、用火、用气排查,严禁使用彩钢板搭建学校教室、图书馆、食堂、学生宿舍,学生宿舍一律不准使用煤炉取暖、蜡烛照明,严禁安装使用电源插座,严禁学生私接电源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三是规范消防安全设施标识,按照标准和要求在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等重要部位配备消火栓、灭火器,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完善消防安全标识,保持楼梯间及人员安全疏散通道出口通畅,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符合要求。四是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开展行业消防安全监管“明白人”培训,按照“四懂四会”要求,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内容,每学期不少于4课时。在校园内设置固定消防宣传栏,广泛开展师生消防安全教育。全校教职工注册、学习消防安全学习平台,聘请所在地公安干警、消防指战员担任校外消防辅导员,每学期开展一次消防疏散演练,高中学校将消防知识和技能培训纳入新生军训内容。五是针对冬季煤气中毒易发、多发的特征,加强学生及家长(监护人)防煤气中毒宣传教育提示,加强校外租住民房学生(特别是无成人陪同居住)的安全教育与监管,班主任及科任教师每月至少实地走访一次学生住地。掌握学生用火、用电、用气情况,强化房东的监管责任,及时消除煤气中毒和火灾隐患。

(三)预防校园欺凌。

认真贯彻落实《金沙县教育局等十部门关于印发毕节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抓好校园欺凌和暴力的预防和处置。一是制定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广泛开展防治校园欺凌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二是建立发现预警机制,在每一个班级、每一间学生宿舍明确一名学生作为信息员。班主任、科任教师要及时掌握学生思想状况,对可能会发生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化解、早预防、早控制,重点关注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的学生。三是建立学生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对发现的学生矛盾纠纷,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要及时开展教育和疏导工作,严禁学生打架斗殴,严禁学生矛盾调解不及时、不彻底而导致矛盾激化。四是落实巡逻查防制度,值班教师和安保人员要加强对校园大门口、学生宿舍、厕所、学生上学放学时段、学生课间活动的巡逻查防,对发现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及时制止、彻底化解。五是每周至少开展一次管制刀具清查收缴行动,严防刀具伤害事故发生。定期邀请法治副校长到学校为学生开展法制安全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让学生敬畏规则、敬畏法纪。

(四)校园周边环境整治。

加强学校“三防”建设,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车辆和学生进出询查登记制度,落实学生上学和放学时段值班领导、值班老师在校门口开展交通、治安值日制度。认真落实《金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毕节市学校及学校周边安全工作制度的通知》(金府办发〔20xx〕53号)和金沙县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组工作机制,每半年召集召开一次会议,适时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影响学校周边环境问题。认真落实定期通报、定期调度、定期督查、定期考核等工作制度,完善并落实学校周边交通秩序、治安秩序、食品经营、香烟经营、文化娱乐场所、环境卫生整治长效工作机制。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学校周边重点人员管理。排查摸清刑释解戒人员、吸毒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精神障碍患者、闲散青少年、流动人口等情况,落实有效管理措施。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开展综合治理,有效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

(五)学生交通安全。

一是严格落实校园包班级、教师包学生责任制,压实学生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加强学生及家长(监护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劝阻学生、提醒家长(监护人)不乘坐农用车、摩托车(电动车)、拼装车、报废车等“三无”车辆、超载车辆和非法营运车辆;发现校园周边有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要向有关部门举报。二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完善学校(幼儿园)出入路口的交通安全警示牌、警示灯、人行横道线、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教育引导学生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有效防范和减少涉及学生的安全事故。三是加强学生骑乘摩托车、电瓶车等高风险车辆整治,杜绝学生骑乘摩托车、电瓶车上下学问题。四是组织完善学校人车分流隔离设施安装,保障学生交通安全。

(六)预防侵害学生。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部门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侵害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落实教职工“十严格、十不准”规定。一是按照《毕节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实行师德师风周研判月提示季通报的通知》要求,加强教职工师德师风和法治教育培训,提升其法治意识;加强对教职工及聘用人员的审查和日常监管,切实保护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加强教职工师德师风的平时监测和考核,细化监督管理。二是学校要将中小学生预防侵害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科学有效地对学生和家长(监护人)开展防侵害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及家长(监护人)预防侵害的意识和能力。三是深化“四个五”访谈排查机制(女性生活指导教师每周至少辅导女学生5人次;班主任每周至少随机访谈学生5人次;分管副校长每周至少随机抽查课堂5人次;校长每周至少访谈师生5人次),通过访谈,不仅向学生传授安全防范知识,更要排查学生所面临的安全风险。帮助他们消除风险隐患。四是邀请法治副校长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法治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通过警示案例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让教职员工敬畏法律。五是按照《毕节市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要求,发现学生遭受侵害或疑似遭受侵害时,可通过“守未联盟”app报告,情况紧急的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学校负责人及其从业人员均有报告义务。六是常态化开展教师大走访活动,全面排查女性未成年人家庭监管情况,建立风险管控台账,对高风险群体要实行每周走访,提醒监护人加强监管,严防侵害事故发生。七是加强辖区烂尾楼、空置房、实际无人管理房屋等隐患排查,及时提交属地政府组织巡查管理,防范安全事故。

(七)特殊群体学生安全。

一是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继续完善本辖区、本学校特殊群体学生排查、登记、造册、建档工作,及时更新留守未成年人父母外出务工情况和监护人情况,准确掌握特殊群体学生基本信息。二是加强特殊群体学生离校返家安全监护交接工作,每学期放假,各学校均与当地村(居)委会、学生家长(监护人)履行学生离校返家监护交接工作,确保特殊群体学生安全监护不留空档,并同时与当地派出所、民政等部门通报学校放假、开学及学生离校情况。三是对特殊群体学生及困境未成年人开展安全、生活、情感、学习、行为养成等“五关爱”活动,寒暑假期间组织开展好特殊群体学生关爱“大走访”活动,关注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动向。四是严格执行毕节市人民检察院、毕节市监察委员会、毕节市教育局等九部门联合下发《毕节市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一旦发现特殊群体学生存在生活、安全等方面的异常状况,立即向当地政府、民政、公安等部门报告具体情况,防止特殊群体学生因监护缺失发生伤亡等事故。五是加强未成年学生防溺水工作,5至10月间,配合当地政府及水务部门对校园周边山塘、水库、河流、建筑工地水坑等全面开展排查,在危险水域地段设立防溺水标识标牌,对危险水域开展巡逻巡查,争取水域周边村民对上放学期间有玩水苗头和下水游玩的学生予以及时阻止;加强学生午餐后的安全监管,对未按时到校上课的学生及时查明去向,并追踪管理到位。

(八)防范电信诈骗。

一是通过典型案例对师生广泛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让学生认识出售、出租“两卡”、qq、微信等社交账号的危害,不断提高师生家长(监护人)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二是县中等职业学校、初(高)中学校要定期开展防范学生“非法校园贷”“套路贷”宣传教育,开展涉校涉生网络诈骗等线索摸排,建立问题线索台帐,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三是加强师生信息安全保护,禁止向教育部门以外的机构或个人提供师生及学生家长(监护人)的个人信息,禁止第三方机构对师生采集个人信息,确保师生个人信息不外泄。四是协调配合公安、网信、广电等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综合整治,依法严厉打击涉校涉生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

(九)食品安全。

一是强化教育部门和学校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继续强化校园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和陪餐制度并明确陪餐人员职责,严格落实学校食堂、超市、小卖部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非寄宿制中小学校(园)原则上一律不得在校园内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二是配齐、配全食堂设施设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的相关规定,规范操作流程;加强食堂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业务培训,实行“一年一检”,着装持证上岗;继续实施校园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全面推进互联网+智慧化监管覆盖面,严把采购、保管、清洗、加工、消毒、留样、分餐等关口。三是配合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严格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抽检,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寄宿制学校校园内超市、小卖部纳入学校统一管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必须证照齐全、合法经营,对达不到要求和条件的.一律取缔和关闭。四是将食品安全纳入课堂教学内容,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培养学生养成不喝生水、不吃生冷食物,饭前便后洗手等良好生活卫生习惯,防止传染病的流行。五是定期对学生进行晨检,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要及时报告、早隔离,对教室、学生宿舍、厕所等定期清扫消毒,开窗通风换气,保证空气流通。

(十)教职工管理。

严格教职员工入职审查和行为管理。一是开展入职前资格审查,严把教师准入关口。在每年特岗教师招聘或公开招考教师时,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入职资格审查。加强校内编外人员管理,把学校招聘临聘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和校内超市(小卖部)从业人员纳入入职业资格审查管理。二是开展入职后资格政审,加强教职工监管。每年对在职教职员工(包含临聘用人员)至少进行一次政审,对有违法行为人员视其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作出处理。三是加强重点人员监管。全面开展教职员工的法治警示教育,建立特殊教职员工监管台帐,实行重点监管。建立师德师风风险防范机制,坚持周自查研判、月小结提示、季通报约谈。分级建立监测台账,抓实抓细“四个五”访谈排查。每年开展师德教育和考核,实现教育、监测、考核等动态管理。

(十一)意识形态安全。

一是严格落实“十个纳入、十个必查”工作机制;每年两次对师生言论情况进行排查;每年两次对师生宗教信仰情况进行排查。二是推进思政课一体化建设,配齐配强中小学思政课专任教师,开齐开足思政课。三是对外发布所有信息、稿件需制定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四是定期对教材(含地方教材、校本教材)、图书(含班级自购、接受捐赠书籍、学校图书室书籍等)、教辅资料、校园(班级)文化布置(含上墙图标、宣传画、标语、口号、黑板报等)以及校园网站、各类挂图(图标、广告、口号)等是否涉及宗教、政治,盗版侵权、超审批数量印发等情况开展排查整治。

(十二)校舍建筑安全。

各级各类学校要定期不定期对校舍、围墙、校门、厕所等附属设施进行检测,发现隐患及时整治,经相关部门鉴定属于d级危房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加强对校园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管,设立警示标识和警戒线封闭施工,防止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协调水务、气象、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加强校园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地质灾害(含疑似)学校安全防治。加强对学生上下学重点路段、学校所在地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巡查和监测,对潜在存在山体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区域和路段,设立标识标牌,及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提醒师生和家长(监护人)有效避险。

从20xx年2月至7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2月25日前)。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召开培训动员会,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结合实际,按照整治内容和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全面排查(20xx年2月28日前)。各级各类学校对照12个方面整治内容全面开展排查,建立完善风险隐患问题清单、问题隐患整改清单、问题隐患整改责任清单“三张清单”,实行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自身能力不能完成整改的,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请求帮助解决。安底镇中心学校将对辖区学校全面组织开展督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集中整治(20xx年5月31日前)。各学校要对工作情况进行每月全面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厘清工作思路,将问题较多工作滞后的乡镇(街道)和学校纳入重点监管对象。细化工作措施,按照“一校一台账”的要求,倒排整改时限,将问题整改任务落实到每天,直至整改全面完成。对屡教不改的学校,采取通报批评、挂牌督办、现场推进会等形式,确保集中攻坚取得实效。

(四)巩固提升(20xx年7月31日前)。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入分析共性和突出问题,健全并推动落实相关制度,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一把手”为组长的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定期研究工作,周密安排部署,落实行动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二)深入开展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各学校要协调相关部门整合力量,举办专项整治行动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学校临聘人员(安保人员、宿管人员、食堂工勤人员等)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技能培训,规范工作操作流程,深化校园安全管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三)建立风险清单,细化工作措施。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完善工作台账,实行一个风险隐患一套防范化解措施。对待特殊群体学生、少数需关注教职工,要切实做到风险隐患摸排精准、研判精准、措施精准、责任精准,做到见人见事见地点,抓早抓小抓苗头,提高工作预见性。

(四)强化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在加大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积极分析隐患背后所隐藏的根源问题,既要消除隐患,排除风险,又要找到问题的症结,对症下药,根除病源。对本单位现有的工作制度、机制进行修订,确保管用、可操作,能够发挥作用。对排查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积极构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着力提升安全保障水平和校园安全隐患治理能力。

(五)深入督导检查,压实工作责任。安底镇中心学校每月对各学校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下发通报、及时调度,对专项行动部署不力、推进迟缓、隐患排查走过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将按照《毕节市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办法》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因工作不到位等失职、渎职行为造成学校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提请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介入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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